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1:45:04 184 人看过

第一,医疗单位承担着病员或其家属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医疗单位必须接受病员就诊并为其治疗,不得拒绝进行治疗或者随意将病员转院治疗。在我国,现在医疗单位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医疗单位是内部医疗服务机构,只接受本单位或本系统病员就诊。由于经营方向的差别,各医疗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营业范围内,接受病员就诊。

但对危重病员,任何医疗单位均不得以营业方向受到限制为由拒绝救治病员。江苏省规定,对危、急、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推诿、拒绝抢救,或自己有能力处理而不负责任地转院,以致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医疗服务合同是医疗单位与病员或其家属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其中,医疗单位是合同主体的一方。医务人员是根据人事行政制度、劳动行政制度由医疗单位聘用或雇用的,他们只是医疗单位的业务人员而不是医疗服务合同的独立主体。病员是医疗服务合同的另一主体。

在我国,由于对国家机关和其他公有制单位的职工实行费医疗制度,但它们不是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而只是从属于病员一方进行付款,无权就医疗质量要求医疗单位承担责任。但在与医疗费有关的案件中,病员或其家属所在单位却可以成为诉讼主体。

第三,医疗服务合同的有些内容难以事先确定。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在处理医疗方面的一些事项是非常的谨慎的,因为目前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紧张的,但是有一些是属于股权方面的入股合同,也会明确一下具体产生违约情况如何来进行处理,所以一旦存在着违约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0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合同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合同的特征医方尊重患方决定权。由于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门性,医方在履约过程中具有高度裁量权,他们通常不需要按照患方的要求和指标来履行义务。由于诊疗是以患者自身不可替代的生命、身体为对象进行的,而且通常会对患者身体产生侵袭和痛苦,而双方又无法对医疗结果进行约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提高和医学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病人要求参与医疗,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已成为医学道德的重要原则,成为构建现代医患关系的基础。病人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医疗结果。有向诊疗医师“知情权利”,对于医师诊疗方案及相关问题还有决定权。医疗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都负担对待给付义务,医方主要的义务是提供医疗服务,患方主要义务支付医疗费用,故为双务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价,故为有偿合同。医方和患方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无须医方提供完毕医疗服务为合同
    2022-03-08
    246人看过
  • 医疗服务合同与医疗保险的联动模式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2023-07-05
    111人看过
  • 服务贸易的特点是什么
    分析服务贸易发展与财税政策运用的关系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把握服务贸易的特点;二是服务贸易财税政策特征分析;第三,在服务贸易的财税政策作用下,应考虑特定国家的国情和特点:(i)服务贸易特征首先,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繁荣。各国经济服务业的不断深化,促进了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业在各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比重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务贸易已成为连接各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对外开放水平提高的重要环节其次,服务贸易具有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点。例如,服务的无形性决定了服务贸易形式的多样性。服务的生产和出口往往与服务的消费和进口同步。第三,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信息、技术和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世界贸易组织和《服务贸易协定》(WTO/GATS)的实施对服务贸易的多边自由化趋势起着重要作用。服务贸易全面涉及经济全球化的四个阶段(贸易自由化,金融自
    2023-05-07
    484人看过
  •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疗,?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www._______.com)的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三、合作权益(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2.在中国医
    2023-04-23
    3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协议,解决其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能强制作为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依据。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只能被动地接受当事人的
    2023-06-27
    101人看过
  • 医保窗口服务特色亮点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打造一流的窗口经办制度,健全了优质服务的制度管理体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创建良好的窗口办公环境,打造温馨的服务氛围,为来给办理医保的参保人员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窗口实行“六个一”服务态度,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打造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实行“四多四让”的工作规范,在窗口服务中,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窗口显眼位置摆放医保宣传手册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将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行公开、宣传,缩短了参保人员业务办理时间,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四是创建灵活的服务方式,打造窗口的移动服务,为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县医保局积极培养“一个人就是一个窗口”“一个窗口就要代表医保形象”的思想。一、异地医保转到本地医保基本流程异地医保转到本地流程:1.申请:参保职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2.审核:工
    2023-02-27
    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怎样
    一、医疗事故的特征是怎样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4、医疗事故在时间上,必须是发生在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中。5、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
    2023-06-04
    118人看过
  • 医疗救援服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
    2023-06-13
    114人看过
  • 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1、涉案主体罪名年龄比较集中。一是一把手涉案率高。二是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四个罪名。三是涉案主体年龄、文化素质偏高,案件隐蔽性强。2、作案手段复杂多样。一是私自提高购药价格把差额部分占为己有或者私分。二是伪造票据等财务凭证为自己或他人购买物品或者支付不正当消费。三是在进药、基建工程、进人、医疗器械采购等环节上索贿受贿。四是挪用公款。3、发案部位比较稳定。一是药品购销环节。二是工程基建环节。三是进人环节。四是购进医疗器械环节。五是劳务收入环节。4、窝案串案多。医药卫生领域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呈网络分布,一旦有犯罪发生,往往是窝案串案。一、判定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的条件由于刑事诉讼以被告人被司法机关立案追诉为前提、行政诉讼以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所以虚假诉讼一般只能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在为实施虚假诉讼而实施妨害作证活动的案件中,一
    2023-03-10
    368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人才的医疗服务权益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判有期徒刑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办理结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外就医人员的义务有哪些?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有下列几个审批程序: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罚执行科应提请监
    2023-07-12
    422人看过
  • 如何订立医疗服务合同
    一、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医院的开业、广告招牌为要约邀请,表明我是医院,我正在营业,如果需要诊疗服务,我愿意提供服务。患者的挂号行为为要约,表明患者向医院发出希望与医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医院接受患者交付的挂号费,向患者交付挂号单的行为是承诺,从这一时刻起,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合同即告成立。二、住院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门诊医师向患者提出住院治疗的建议并开具住院单的行为为要约,即希望与患者订立住院医疗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表明已经患者的承诺,医院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并交付住院治疗费押金的行为是承诺,即患者愿意与医院订立住院医疗服务合同,从办理住院手续时起,住院医疗服务合同便告成立。需要说明的是,医疗机构在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负的防疫义务时,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到较大限制,缔约的方式、过程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8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医疗服务合同有何效力
    医患法律关系
    医疗服务合同的效力(一)医方的义务1、诊疗义务。医方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诊断病情并进而施以相应的救治的诊疗义务,是医方的主给付义务。医生在履行治疗义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痛苦,故还负有使用最简明、迅速以及具有最佳医疗效果的医疗方式的义务。医生在治疗时负有自己治疗的义务,即应当依照自己的认知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判断,他人的指示或影响不构成免责事由。医方的诊疗义务具有强制性。依通说,医方的强制诊疗义务具有公法性,是公法上的义务。因此,原则上患者没有医师请求诊疗的私法上权利,也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近来,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在日本采过错推定原则确定医方责任,即医方违反此义务,推定医方有过失,如果医方不能提出反证,就应当追究医方的损害赔偿责任。2、说明义务。因医疗行为都具有侵害性,为使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必须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这要求医方应对医疗行为实施的范围、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对患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是什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是什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是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主体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尚未成立,还不能由业主大会统一业主意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能由建设单位承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从法理角度来看也是许可的,由于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投入了巨资进行建设,在物业未销售之前,他是第一业主,是有权利行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权的。2.过渡性《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而这一
    2022-07-09
    403人看过
  • 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医疗服务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在部分情况下也可适用。一、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有什么影响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的影响主要是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二、如何认定民法典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五种: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4、违约金是指
    2023-06-2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殊医疗服务?特殊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哪些内容属于基本医疗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所谓特殊医疗服务,即相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特殊医疗服务项目。按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及相关的医疗服务内容划分,特殊医疗服务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服务性项目,如美容、矫正畸形、药膳治疗等; (二)服务时间,如加快诊治时间,提前进行手术等。但是8小时以外加收的急诊病人,或者施行急症手术等属于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利内容,则依然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 (三)服务条件,如病房的空间、电器设备、指
    • 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定义及特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它有哪些主要法律特征根据《合同法》第356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和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 1、服务方是有相当科学技术知识的公民和法人。 2、合同的内容,是完成一定的技术工作。 3、合同的标的,是技术工作成果。
    • 医疗纠纷的定义是它的特点是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
    • 物业合同中物业服务的特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7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
    • 医疗服务合同与其他类型服务合同相比较其法律特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
      医疗服务合同与其他类型服务合同相比较,因其给付的内容诊疗行为具有侵袭、救命和专门的性质,以及给付对象具有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医疗服务合同对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具有资格限制性。因医疗服务关乎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危,不具备专门医学知识的人不得为之,故以证照制度排除未受教育、训练者行医。因提供医疗服务需要专门知识,对提供医疗服务的人在资格上有严格的限制性。这种限制性主要表现在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