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11:39 286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需要鉴定的问题分类,主要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的鉴定和声像资料的鉴定。

法院办理的案件需要鉴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就由中级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组织当事人进行抽签确定鉴定机构。这项工作有两个通知:

(一)办案单位通知双方当事人于某日某时到某地抽签选择鉴定机构。

(二)抽签确定鉴定机构后,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向鉴定机构发出通知书,通知该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案件。

二、克拉玛依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

克拉玛依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三、法院摇完号选鉴定机构了,还要等多久才能鉴定

要根据法院及鉴定所安排,从摇号后鉴定所接到委托书,然后安排鉴定时间,查完体等办理相关手续后,一般无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出结果,法庭收到委托书后在安排开庭时间,具体开庭时间需要法庭安排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医类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法院要求鉴定的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
    2023-06-01
    1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法院要求鉴定的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
    2023-06-01
    284人看过
  • 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再审案件
    1、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再审案件(一)决定再审的行政案件,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暂停执行原判决、裁定,(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命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三)依照第二审程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应当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申请第二审审理,作出判决、裁定。是否开庭,由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行政诉讼法》书面审理条件的,可以书面审理。第二审程序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上诉,原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无论是第一审终结,还是第二审终结,都应当按照第二审进行再审。审判终结时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民事再审案件应当适用何种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
    2023-05-07
    3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
    一、如何确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共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各级的鉴定机构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023-06-01
    3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共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各级的鉴定机构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
    2023-02-22
    20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
    一、如何确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共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各级的鉴定机构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023-06-01
    70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医类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对涉及法律、医学、生物学等领域的事项进行检验和鉴定,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等方面的鉴定。 在进行法医类鉴定时,鉴定机构需要运用专门知识和技术,对相关事项进行检验和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和... 更多>

    #法医类鉴定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7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由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6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如何确定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判决或者决定赔偿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抄送赔偿法律文书。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应当对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抄送作出判决或者决定的人民法院、有关财政部门以及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作出的审查结果认定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有国家赔偿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9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