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4日,深圳某公司在深圳妈湾污水排海海洋放流管工程的地下超长距离顶管作业中,因对堵漏产品使用不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24人中毒,其中6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过:
由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建的深圳妈湾污水排海海洋放流管工程的地下超长距离顶管,是目前世界最长的钢顶管工程(钢管壁厚25mm,内径2.4m、,长度l609m)。工程于1991年6月1日动工后,由于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多次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与风险。1996年4月4日晚,3名工人用气割拆除2环区段、6号水管余段时,熔珠火花引燃了残存在管内的可燃物体,施工人员立即关闭气割枪撤退出管外。当晚项目经理兼工程技术负责人秦某指令切断管道电源,关闭通风设备,随后带领5人进入管道,察看情况,当确认无明火后全部退出管道,秦某宣布当晚停工。
5日7时40分,工班长樊某等4人进入管道查看电路,约9时20分,在管道外等候的于某等4人见无回音,又进管道查看究竟,过很长时间也不见出来,项目经理秦某接到报告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于是带领人员组织抢救。由于管道狭窄,抢救困难,前去抢救的人员又相继昏倒在管内。经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在消防队员与防化部队援助下,于16时30分共救出24名中毒者,其中6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妈湾污水排海放流管工程的施工单位使用上隧牌聚氨酯堵漏,这种产品是建设管理部门推荐使用的产品,产品说明对人体无害,对水无污染,产品外包装也没有注明防火标志,单位领导与工人都不知道该产品遇明火会燃烧并且产生有毒气体,以致4月5日工人进入管道及抢救时没有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造成了中毒与窒息事故的发生。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因为这样的事故不应该发生。事故的发生与使用上隧牌聚氨酯产品有关,而重要原因则是产品说明书不清楚。在防范措施上,一是购买新产品时,购买人员要把有关情况问清楚;二是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对于初次使用的新产品必要时可进行试验,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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