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学生人身损害范围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41:03 404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有:

(一)受害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学生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学生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学生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因损害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学生或者死亡学生近亲属,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上述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最高院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导致伤残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除上述一项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除因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
    2023-05-07
    257人看过
  • 监护人的资格范围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
    法律中规定如下人员是可以做监护人的: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的,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员是可以做监护人的。如果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员是可以做监护人的。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可以结婚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人有: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未事先要与对方讲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
    2023-08-16
    54人看过
  • 人身损害中的精神损害指的是什么,精神损害范围有哪些
    人身伤害是否包括精神伤害取决于具体情况,并非所有人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况:一是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利用,侵犯遗体,遗骨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者损害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造成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主体适用范围。主体范围指因精神损害赔偿而有权提出诉讼请求的公民和组织。直接受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没有争议。对于间接受害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是否能提出精神损害,《解释》有了进一步的规定:如第7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受损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列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说明了,间接受害人也可作为要求精
    2023-08-18
    22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的范围
    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的范围(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
    2023-05-06
    413人看过
  •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范围和标准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马歇尔从边际效用价值论演绎出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范里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消费者剩余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时愿意支付的最高总价格和实际支付的总价格之间的差额。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在自愿交易的条件下,消费者通过选
    2023-07-06
    107人看过
  • 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该款规定,明确了赔偿权利人的范围为三类人员,便于司法实践操作,其积极意义非常明显。但是,正是由于该款规定,也导致了诸如对死亡受害人承担了扶助义务的人(或者组织)行使赔偿请求权面临法律尴尬。甚至不乏这样的事例:甲借了钱给乙,后乙遭遇意外事故死亡,乙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遗产,也没有如《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权利人。甲是否有权以赔偿权利人身份向侵权人或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以下统称赔偿义务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呢?按照《解释》的规定,甲是无权提起该项诉讼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姑且不论乙的人身权问题,甲的权利是否被漠视?这不得不引起人们对《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权利人范
    2023-06-08
    14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方法
    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具体规定可参考法律和行政法规。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包括以下几点:(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二)侵害的具体情节,如手段、场合和行为方式等;(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在个人或群体受到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要求赔偿损失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2. 自然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因重大误
    2023-12-27
    431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
    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一、辞职要提前多久申请辞职要提前多少天申请需要根据情况来定。辞职要提前多少天申请具体如下:1、辞职要提前30日;2、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3、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
    2023-04-03
    255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质押担保范围的范围和限制?
    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作用如下:1、为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提供范本;2、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上对于附加遗产规定有什么法律上对于附加遗产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产和其他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负面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包括法律允许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
    2023-07-07
    62人看过
  • 因伤残而受损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A、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C、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A、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B、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被扶养人生活费(A、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B、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
    2023-03-27
    398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一、哪些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法律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全部赔偿是由损害赔偿的功能所决定的。既然损害赔偿基本功能是补偿财产损失,那么,以全部赔偿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大小的基本原则,就是十分公正、合理的。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强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
    2023-04-17
    42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是哪些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有如下: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另一方没有过错;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1、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2、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4、离婚的发生且
    2023-02-24
    260人看过
  • 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责任范围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学校被传染学校有责任吗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解决的方法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
    2023-07-31
    220人看过
  • 人身损害鉴定是应该如何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发生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案件,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根据不同伤情,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被害人伤情是重伤、轻伤的,嫌疑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三年以上,或三年以下,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在公安机关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被害人伤情是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2023-02-04
    89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害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权利人,应是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 更多>

    • 发生人身损害受害人如何维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律分析 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对责任人进行追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对损害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18
      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1、医疗费(A、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A、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C、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
    •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费用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
      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