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释格式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5:31:36 379 人看过

格式合同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释: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的原则;

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合同解释名词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格式合同的解释规则
    一、格式合同的解释规则1、按照通常理解解释。对于当事人理解上有争议的格式条款,裁判者应当以可能订约者订约时的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而不应以条款提供者的理解进行解释;如果该条款所涉及的术语或相关知识不能被可能订约的相对人平均理解能力所理解,则格式条款提供者不能主张该条款具有特殊含义;如果该条款所适用的对象本身具有专门的知识,并能理解该条款的特殊含义,则应就条款所适用的术语的特殊含义作出解释。2、不利解释。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和另一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且双方的理解均言之有据,裁判者应采用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当事人的理解。3、如果当事人的合同就同一权利义务约定有两个条款文本,一个是格式条款,一个是非格式条款,两者约定内容不一致,则应采用非格式条款确定当事人的合意,即在效力上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二、格式合同解释规则的适用情形尽管格式合同与非格式的一般合同存在着诸多差异,但
    2023-04-12
    142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采取三项特殊的解释原则:1.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就是说,对于格式条款,应当以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既然格式条款是为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就应考虑到多数人而不是个别消费者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就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具体来说:第一,格式条款的解释不应仅以条款制作人的理解进行解释,而更应以一般人的理解进行解释。应超脱于具体环境及特殊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应把各个具体的订约的环境或特别的意思表示作为解释合同的考虑因素,据此探求个别当事人的真实意志。第二,对某些特殊的术语应作出平常的、通常的、通俗的、日常的、一般意义的解释。如果某个条款所涉及的术语或知识不能为某个可能订约的相对人所理解,则应依据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基础进行解释。同时,如果某个条款涉及的术语或知识不能为相对人的
    2023-06-05
    385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应该怎样解释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应该如何解释任何合同都有解释的问题。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也不例外,对其进行解释是属于合同解释。法国民法典第1156条规定:“解释合同时,应探讨当事人的意愿,而不应拘泥于合同文字的字面意思。”这一规定,反映了意思自治的基本精神和意思表示理论的基本要求,是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第498条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做出专门的规定。同时《民法典》第466条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也做了规定。显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遵循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的原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往往有大量的航海技术和贸易金融知识于其中。这些专门性的知识可能非业外人所理解,这样应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其二,应遵循不利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原则。其道理很明显:因为格式条款是由提供者预先拟好的,这势必使格式条款的提供者优先考虑
    2023-04-13
    275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是什么
    一、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是什么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采取三项特殊的解释原则:(一)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就是说,对于格式条款,应当以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既然格式条款是为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就应考虑到多数人而不是个别消费者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就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法谚上有所谓“用语有疑义时,就对使用者为不利益的解释”,罗马法上有“有疑义就为表意者不利益之解释。我国《民法典》第498条也采纳了这一规定。这一规定显然是合理的。因为,既然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制订的而不是由双方商订的,那么各项条款可能是制作人基于自己的意志所作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尤其是条款制作人可能会故意使用或插入意义不明确的文字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或者从维持甚至强化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出发,将不合理的解释强加于消费者,所以,为维护消费者的利
    2023-04-12
    481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是什么?
    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采取三项特殊的解释原则:1.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就是说,对于格式条款,应当以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既然格式条款是为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就应考虑到多数人而不是个别消费者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就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具体来说:第一,格式条款的解释不应仅以条款制作人的理解进行解释,而更应以一般人的理解进行解释。应超脱于具体环境及特殊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应把各个具体的订约的环境或特别的意思表示作为解释合同的考虑因素,据此探求个别当事人的真实意志。第二,对某些特殊的术语应作出平常的、通常的、通俗的、日常的、一般意义的解释。如果某个条款所涉及的术语或知识不能为某个可能订约的相对人所理解,则应依据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基础进行解释。同时,如果某个条款涉及的术语或知识不能为相对人的平均理解能力所理解,则条款
    2023-04-13
    446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格式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从合同建立目的,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
    2023-04-13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怎么解释格式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8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这部分条款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
    • 格式合同的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6
      关于格式合同解释规则: 一是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二是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规则; 三是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所谓“通常理解”,是以通常情形下会订立该合同的一般人的理解为标准的,即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以一般人的、惯常的理解为准,而不应仅以条款提供方的理解为依据,对某些特殊术语,也应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义的解释。 格式条款提供方往往处于优势地位,相对方不能实际参与格式条款内容
    • 怎样解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0
      格式条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意义上,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其消极作用也相当明显。其弊病是: 1、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由于格式条款的单方预先制定,相对人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更无法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2、对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商的余地,而只能
    • 怎样解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4
      格式条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意义上,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其消极作用也相当明显。其弊病是: 1、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由于格式条款的单方预先制定,相对人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更无法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2、对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商的余地,而只能
    • 怎样解释要式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2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