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原本房屋地基上翻盖新房对财产分配有影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4 20:29:37 458 人看过

一、再婚后原本房屋地基上翻盖新房对财产分配有影响吗

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区别对待。

对于房屋经过拆除之后重新建设的情况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该重建部分应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富。

而在原有的房屋基础之上进行改造或扩建的话,这部分改进和扩建的内容则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富。

再者,对现有房屋使用诸如添附等方式进行装饰的话,尽管该房屋仍然保持其作为单方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变,然而,添附部分的价值却应当被看作是夫妇二人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过户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吗

关于婚后过户的房产,通常情况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份额。

具体而言,夫妻二人于婚后以共同资金购买并进行产权过户的房屋,无论是落在某一方单独名下抑或是二人共同享有,这种情况下,此类房产通常都将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后有一方的父母出资为他们的孩子购置不动产,且产权记录在出资人子女单一姓名之下,那么这笔投资就应该被视为单独捐献给自身子女一方的礼品,因此这个不动产应当被认可为仅为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婚姻双方也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分别归属各自所有,共同拥有,亦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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