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消费品将被征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31:41 140 人看过

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但《决定》并没有明确提到未来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

对此,多位财税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未来消费税或有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

房产税主体税任务或让位

近几年来,关于房产税扩围的消息此起彼伏,特别是每当国家有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专家学者必然会提及房地产税的铺开实行,房产税不仅被认为有利于降低房价,而且还被寄予重建地方主体税的使命。

国务院研究中心383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决定》只是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与383方案对房产税的表述相比略为简单。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1月17日晚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说,在立法层面推进房产税,目前还不明朗,预算法的修改十几年没有结果,而房产税有更多的利益对撞在一起,什么时候能出台,估计十年之内都很难,他认为对于像房产税等直接税的开征难度要有充分的准备。

另一方面,房产税能否成为主体税种也受到质疑。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此前曾表示,房产税是很小的税种,收入也很少,基本只适合县一级政府,调整财富分配、取代土地财政等说法难成立。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决算,上述两种税收的收入分别占当年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6%和3.26%。

在房产税短期内难以全面开征,而地方政府又需要稳定财源的背景下,消费税被业内看做是有望取代营业税的主体税种。

今年8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下一步将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并调整消费税征收环节和税率。《决定》与楼继伟的表述基本一致,不仅是扩大征税范围,而且提到消费税征收环节、税率等。

有分析指出,一个普遍的共识是成为地方主体财源的税种应具备以下特性:一是税基较宽,税源丰富,且具有增长潜力,对增加地方税收规模影响较大;二是在收入和地区产业结构方面具有较强的调节性;三是在税收制度方面严密规范,透明度高,便于征管。

地方寻找新主体税种

据了解,目前消费税是仅次于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四大重要税种。2012年国内消费税实现收入7872.14亿元,同比增长13.5%。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8%。上述数据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而且是以烟酒等14个应税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收规模。如果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将资源性产品和奢侈品消费税纳入,那么税收规模将会大幅度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此前表示,地方税体系寻找到一个新的主体税种是财税改革最迫切的问题,新税种应规模足够大,有希望增长,使地方政府的自组织收入能够达到总收入来源的70%至80%,消费税可能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消费税现在基本上是生产环节征收,如果改在终端零售环节征税,生产者在作决策时不必要去考虑交多少税,这符合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论述。

王雍君认为,现在的消费税是有选择性的税,比如在高端、奢侈品、烟酒等商品上征收,以后可以改成一般性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这种税才有可能会成为地方的真正主体税种。

目前,在税负部分转嫁的条件下,营业税、增值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现在的消费税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既会影响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又会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

在财税界的一些人士看来,税收还能发挥有形之手对市场资源配置起作用。王雍君说,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在实现终端销售环节征税后,之前除了增值税都不用交其他税,这会创造很多的发展机遇。比如地方招商引资就是看中生产环节的税收,如果生产环节没有税收了,让企业自己决定到哪去投资,消费者决定买什么东西。而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公共服务、吸引消费者来消费,从这些环节征税,这可以实现市场资源的更好配置。

当前因为消费税主要上缴国库,所以地方政府围绕居民消费行为的投资也就没有动力。如果消费税收益归地方所有,那么就会激励地方政府将投资转向与居民消费有关的行业和领域。比如物业服务、公共医疗和教育等服务领域和行业,以吸引更多的消费。

福建省地税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赖勤学曾撰文指出,消费税具有征收简便的特性。如果消费税改为地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将很大程度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解决事权、财权相脱节的问题。对于地方来说,真正的税源应当是消费,而不是生产。只有经过消费者检验的生产才是有效率的,否则只能是低效生产甚至无效生产。因此,中国未来应当通过地方征收消费税,由消费引导投资,让消费者手中的货币选票真正成为生产和投资的指挥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高档化妆品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应税消费品均在进口、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化妆品也不例外。消费税是什么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023-05-30
    375人看过
  • 高档化妆品在什么时候征收消费税
    一、高档化妆品在什么时候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应税消费品均在进口、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而高档的化妆品也不例外,也是在以上环节缴纳消费税。二、消费税是什么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023-05-29
    236人看过
  • 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消费品
    一、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消费品1、生产环节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环节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4、零售环节①、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②、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赠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仍在生产环节(或
    2023-06-07
    372人看过
  • 哪些商品应征消费税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四、零售应税消费品(一)范围:1、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
    2023-05-04
    184人看过
  • 属于高档的化妆品征收消费税有哪些
    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一、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纳税人销售的,应当纳税,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余用途的,转让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人的以外,受托人应当在向委托方交付时代收代缴税款。二、消费税征税环节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就是说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不在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产品是从生产环节流向批发环节再流向零售环节,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流转税在各个环节都征收,但是消费税只是针对其中的一个环节征收。这就是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
    2023-02-27
    232人看过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了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税额的办法,这实际上是将应由委托方收回后销售时应纳的消费税提前到加工环节征收。这样规定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一般可以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可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但在经营中,有的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销售价格出售,这就需要缴税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2023-05-05
    41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三)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环节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1、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3、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 高雄消费税征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消费税的缴纳对象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在高雄符合情
    • 应税消费品怎么征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
    • 高档化妆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7
      1.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 高档化妆品在哪些环节征收消费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6
      1、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