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占有改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35:49 170 人看过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占有改定的原因在于,社会生活中,出卖人虽然将其动产出卖,但是在某一段时间内仍然可能还有使用的需要;或者买受人已经取得了该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需要出卖人对该动产进行暂时的保管或者改进。在德国民法中,占有改定已经成为让与担保制度的法律基础。

占有改定以及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指示交付作为观念交付的主要方法,其前提是民法学理上直接占有同间接占有的区分,要准确地把握和理解占有改定的概念,有必要先对学理上间接占有的概念作一点了解。学理上,占有作为一种对物进行控制和管领的事实状态,可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其中直接占有即是不通过他人媒介而能够对自己所有或他人之物进行直接控制和管领的事实状态,例如甲对手中自己所有的钢笔,商店对于店中存放待售的货物,承租人、受寄人等对于他人之物的直接控制和管领等,直接占有侧重的是物理意义上对物现实、直接地控制。除去直接占有外,还有一类为间接占有,即因他人媒介的占有而对物享有间接的控制。间接占有的前提是间接占有人同媒介占有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承租人、受寄人或者基于其他类似的法律关系,对于他人之物为占有的称为直接占有,而该他人即出租人或者寄托人等称为间接占有。间接占有侧重在间接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而间接地对物进行控制和管领。本条所规定的占有改定即是出让人自己保留直接占有,而为受让人创设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的一种变通方法。为了更准确地理解本条的规定,下面就占有改定制度的历史渊源、构成要件、占有改定的效力及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等问题作三点说明。

1.占有改定的历史渊源。占有改定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占有协议,罗马法早期,对于交易形式非常严苛,例如略式物,只有经过让渡或者交付才能发生所有权移转,这使得交易形式极为僵化,阻碍了交易的发展,因此只好扩展让渡内容,以占有协议的方式来缓解这种矛盾。后来占有协议的观念为大陆法系所接受,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均对此做了规定,即本条所规定的占有改定制度。

占有改定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在于经济实践中常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例如所有权人甲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乙,而乙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甲,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甲既可获得卖价,又可享受使用的权利,而买受人乙既可以获得动产的所有权,又可获取租金。法律为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

2.占有改定的要件。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间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即本条所规定的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双方约定。德国民法中,这种具体的法律关系也被称为占有媒介关系。所谓占有媒介关系,是为了保护间接占有人和直接占有人的利益而由法律拟制出来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到本条规定来说,出让人可以根据租赁关系、寄托关系以及其他类似关系为占有改定。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当让与人间接占有标的物时,让与人可以使受让人取得更上一级的间接占有,这样可能存在多层次的占有关系。举例来说,甲将其寄放在乙处的某物出售给丙,同时又与丙签订借用合同以代替交付,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丙都为间接占有人。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除去现实己经存在的动产,占有改定制度还适用于将来可取得的动产。例如甲向乙购买一台尚未生产出的机器,同时双方约定该机器生产出来后由乙暂时保管。一旦该机器生产完毕,则甲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交付。

3.占有改定的效力及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占有改定仅有当事人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它不仅与现实交付不同,与同为观念交付的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也存在大的差别。在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简易交付中,买受人已经占有动产,其所有权可被人们从外部识别。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指示交付,虽然受让人尚未占有动产,但出让人已经脱离占有,对直接占有人已经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占有改定与上述两种情况皆不相同,占有改定情形下所有权的移转仅仅是通过当事人的合意在观念中完成的。无论约定采取何种形式,口头或者书面,都不具有可被人们察知的外观,人与物的事实控制和支配关系并未发生改变。而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第三人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信赖出让人直接占有动产这一事实状态,而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就必须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保护。

举例说明,出让人甲将其自行车出售于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而后甲又将自行车出售于丙,并作相同约定由甲继续使用该自行车,那么丙能否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而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呢?有的意见认为占有改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认为善意取得要件中的交付仅限于现实交付,并且该例中的乙和丙对于甲都寄予同样的信赖,不应厚此薄彼。但我们认为该例中的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而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理由有三:首先,本法关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并不排除观念交付的适用;其次,如果承认乙可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从甲处取得所有权,那么自无排除丙以同样方式取得所有权的理由;最后,对于乙因信赖出让人甲而承担的风险,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完全符合私法意思自治的原则,并且如果要避免风险,乙完全可以要求现实交付。而丙对甲的信赖是不同的,丙信赖的是甲占有动产的外观,而善意取得制度所保护的正是第三人对于所有权外观的信赖,因此,只要丙具备了善意取得的各项要件,当然可以主张对自行车的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改定相关文章
  • 不动产能否以占有改定交付
    一、不动产能否以占有改定交付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交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
    2023-05-03
    388人看过
  • 担保物权能否通过占有改定获得
    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正如台湾学者史尚宽所言,“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质权之第三人利益,而动摇一般动产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规定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禁止以占有改定之方法,以设定质权。”故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行为无效,应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一、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
    2023-02-16
    238人看过
  • 有知道房产占有改定所有权的吗
    占有改定所有权不保留。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一、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房产证号是什么意思不动产权证不是房产证。1.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2.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不动产的范围很广,并不仅仅只有房屋这一种,它还包括土地等。二、房子解封最快需要多长时间房子解封最快需要7个工作日内。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
    2023-03-24
    418人看过
  • 占有改定只能作为物权转让方式吗?
    是的,占有改定只能使用于物权的转让,而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占有改定指的是是东西卖给自己了但是不实际交付,再借用一段时间,质权需要质权人实际占有质物,所以占有改定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占有改定不可以设立质权,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占有改定不可以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这样是为保护受让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一、占有改定不能善意取得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占有改定是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只有发生无权处分时,才有出现善意
    2023-06-24
    172人看过
  • 占有改定所有权归谁所有以及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
    一、占有改定所有权归谁所有1.占有改定所有权归受让人所有,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2.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二、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第二,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
    2023-07-09
    190人看过
  • 占有改定占有人将物出让第三人可以吗
    可以,但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来进行认定,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发生后,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只是取得对动产的间接占有。因此受让人只是一种观念交付的占有,而不是现实的占有,这就使这种占有欠缺一种外部表象,人们很难从占有这一表象确认谁是真正的物权人,即这种占有不具有公示性。换言之,当事人达成的占有改定的约定,仅在当事人彼此之间产生效力,动产物权的变动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生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一、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
    2023-02-18
    170人看过
  • 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一、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适用条件不同、法律对象不同以及发生原因不同等。占有改写是包含着对占有物的占有权,以及占有物的转让权等情况的,而未动产未交付一般只适用于房产等不动产在交易过程中,因特殊原因没有交付的情况。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实际上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是现实占有不转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义发生了变更,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甲将电视转让给乙,通常情形下,甲应将电视现实地交付给乙,由乙取得直接占有,但是因甲还需使用此电视机,便可与乙订立借用或者租用合同继续使用。履行借用合同后甲再从乙处取回电视机进而继续使用。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传递并无实际意义,因此为简化程序,只需订立契约,便可以发生物权变动
    2023-06-01
    147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所有权怎么认定
    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现实交付,使人和物有机的集合,买受人取得买卖标的物所有权时即现实地占有标的物,这样第三人视觉所及之处,皆为物权的实相,也就可以避免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后,标的物仍然为出卖人现实占有时,第三人信赖现实的占有而与直接占有人交易,第三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冲突。然而现实并非如同理想,对交易便利的追求,使得动产交易中频繁偏离理想,形成了占有改定等制度。在占有改定的所有权认定上,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可以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下面我们通过举例来说明。甲将电视转让给乙,通常情形下,甲应将电视现实地交付给乙,由乙取得直接占有,但是因甲还需使用此电视机,便可与乙订立借用或者租用合同继续使用。履行借用合同后甲再从乙处取回电视机进而继续使用。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传递并无实际意义,因此为简化程序,只需订立契约,便可以发生物权变动,此时乙仅取得间接占有人的地位。肯定说为通说,认为善意取得所强调者在于
    2023-06-08
    284人看过
  • 谈占有对动产的权利推定
    占有推定规则是指动产的占有人在法律上推定是动产的权利人,此种推定具有可以辩驳的效力,但只要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就可以推翻此种推定。占有的推定规则已经被各国的立法所普遍采纳。《德国民法典》第1006条第1款第1句规定:(1)为动产占有人的利益,推定其为物的所有人。但从物从前占有人那里被盗、遗失或者以其他方式丧失的,对前占有人不适用前句的规定,但物为金钱或者无记名证券的除外;(2)为前占有人的利益,推定其在占有存续期间曾经是物的所有人。《法国民法典》第2230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推定占有人系以所有权人之身份进行自主占有,但是能够证明占有人开始占有就是为他人占有者除外。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适用于动产和未登记的不动产。因不动产采用登记的公示方法,因此不能从占有中产生推定效力。当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和占有的推定力发生争议的时候,不可以根据占有的推定力否定登记的推定力。例如,某人将房屋数卖,即使将房屋
    2023-06-08
    334人看过
  • 债权的占有改定的所有权归谁?
    一、债权的占有改定的所有权归谁?1、占有改定所有权归受让人所有,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2、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二、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
    2024-01-09
    179人看过
  • 权利人占有动产时,物权从何时发生效力
    在动产物权设立及其转让之前,若权利人已经实际占有了该动产,则此物权自法律行为有效成立之时起便开始产生效力。本规定对此种设立或转让动产物权的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说明,即物权的承受者已经成功获得了动产的占有权,之后又与动产的所有者达成了所有权的转移协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4-07-31
    313人看过
  • 卖人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动产标的物二次出卖的风险
    双重买卖。所有权保留式分期付款买卖中,由于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金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在理论上就存在双重买卖的可能。以机器设备买卖为例,甲在乙经销商处以所有权保留方式购大型机器一台,在支付最后一期价金前,已将汽车所有权让与善意之丙,在此情形下,甲因对机器无所有权,即不能对抗丙的标的物返还请求。若乙此时破产,则甲的损失就难以弥补了。对于这种出卖人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动产标的物二次出卖的风险,所有权保留如何在制度层面上予以防范?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的竞争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大鱼吃小鱼,变成快鱼吃慢鱼,快速成长、快速变革成为主流趋势。因而企有一天,有个长发的洋妞在沙滩上日光浴,由于过度疲劳,她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此时,她觉得肚子饿,走进沙滩附近的餐馆,她推门而入,选了张靠窗的椅子坐下。她坐了约15分钟,没有侍者前来招待她。她看着那些招待员都忙着侍候比她来得还迟的顾客
    2023-06-08
    100人看过
  • 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
    一、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二、用益物权的特征有哪些第一,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第二,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是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三,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在这一点上它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都不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第四,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
    2023-04-30
    59人看过
  • 不动产可依占有而推定其占有人的权利?
    第260条包含对不动产占有人权利之推定,实属可疑。这涉及到对占有上物权推定原理的理解。为何依对动产之占有,可推定其占有人享有相应的物权?我们不妨以动产所有权为例来加以说明。原来,以法律行为方式的动产所有权取得,以对该动产占有的取得为要件。这本是法律上的一项规则,但行之于生活,则不妨变成一项生活经验上的法则:某人一旦取得对某一动产的占有,那么相应地(推测)他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由此可看出法律上的权利推定,表面上是建立于生活经验法则的基础上,而更深层次地却是与法律行为方式的物权变动规则密切相关。法律行为方式的动产所有权取得如此,其他法律行为方式的动产物权之变动,亦是如此。(反之在不动产,以法律行为方式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依《草案》的设计(第4条、第9条第1款、第14条),其效力的发生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为要件,占有在其中并不具有构成意义,故而以占有来推定不动产上的物权,显然与上述物权推定原理相悖
    2023-06-08
    44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更多>

    #占有改定
    相关咨询
    • 占有改定为物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6
      占有改定是可以设立物权的,转移动产的物权,可以使用占有改定的方式,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的一种,需要当事人有合意的表现,除此之外,观念交付还包括指示交付、简易交付。
    • 占有改定可以改产权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3
      1、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 3、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 4、第三人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
    • 占有改定适用于不动产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7
      1、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 3、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 4、第三人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
    • 占有改定是否使用不动产?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占有改定是否使用不动产? 可以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
    • 特殊动产能否适用占有改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1、特殊动产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在进行动产交付使用占有改定是有效的,在进行动产等物权进行设立、变更以及转让时是可以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在进行占有改定时也是需要财产的出让人和财产的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保留对财产的实际占有行为,在日常的处理中如果双方对占有改定上出现了争议也是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方式解决的。 2、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