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43:17 9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条规定,演绎作品作者在重新创作原作品时,应当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有署名权,改作人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演绎作品的创作者超过保护期重新创作作品的,不得征得原作者同意,同时不得支付报酬,但不得侵犯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歪曲、篡改的权利。因此,他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是什么演绎作品,是指在现有作品的基础上,由作者的创作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成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人,注释整理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具体表现为:(1)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使用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2)可以决定是否在作品中实施涉及其人格利益的行为;(3)必要时可以:,第二,著作权是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信息技术和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广义上,它还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发行者从事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者版面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混合权利,它包括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行使往往涉及人身权。例如,作者第一次将作品提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行使出版权,而且行使出版权

第三,著作权也是内容的持续发展权。在世界范围内,著作权的内容并不总是固定的,但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作品的使用也在不断地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的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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