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工伤,医院会出具什么证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23:32 56 人看过

员工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发生工伤,医院应该出具什么证明,受伤职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工伤鉴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全的,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害程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审鉴定材料》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劳动能力复审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工伤认定申请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认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在一些地区,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时,还必须提供工伤认定证书原件、工伤认定结论原件和工伤复审认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申请书及相关病历

4。伤后第一次就诊病历、伤后住院资料及伤后所有门诊病历

5。第一次和复查后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如X线、CT、MRI等)

如果损伤部位有疤痕、缺损或畸形,应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如果不购买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可能构成残疾,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不付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处所欠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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