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益不统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0:54:46 311 人看过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大致需要准备的有:1.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以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这个最好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4.房产证5.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如果是诉讼离婚,大致需要准备的有:1.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2.房产证3.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这些材料都准备好以后,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了,大致的流程是:1.第一步是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第二步是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的申请3.第三步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4.最后就是等待取证了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房产登记部门会按照你们的共有权约定协议,在上面注明你们的产权比例。

共同共有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该房产,不确定具体数额和比例。

按份共有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改房产产权归属和权益,例如占有50%、70%等。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可以,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共同申请。

2、《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第三百五十九条对于产权期限做出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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