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劳动合同短期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4:33 55 人看过

近来,围绕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社会上有广泛讨论。很多观点中肯务实,但也有一些认识不客观、不全面,有必要对这个问题深入、辩证地分析。

首先,劳动合同短期化涉及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期限太短,一般在三年以下,有的甚至一年内签订四次,影响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二是与中年劳动者对退休前就业稳定的愿望相比,一些合同的期限短,即企业只使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使不少中年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若只看到后者,设计出的制度即使解决了中年劳动者就业问题,也避免不了其他劳动者的职业焦虑;若只顾及前者,可能出现企业与年轻劳动者签订30年劳动合同,却在其50多岁时终止合同,从而使劳动者失业。

第二,劳动合同短期化是社会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尽管劳动合同短期化不违法,也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短期化,但它影响很多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导致中年劳动者失业,影响劳动者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长远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及社会和谐,因而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个社会问题,虽不是由于执法不到位所致,但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加以解决。

第三,劳动合同短期化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认为劳动合同期限越长越好。很多农民工是以一年为外出务工周期,在春节后才决定当年是否外出、是否改变务工城市或企业。超出一年的合同期,对他们并无价值,有时甚至还妨碍他们的就业决策。所以,设计制度时不能一刀切,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四,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决不能以牺牲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机制为代价。这一用工机制使劳动者自主择业、企业按需用人,促进了劳动力资源按市场规律合理配置,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为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设计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的制度,应侧重于引导,在特殊情形下可适度限制企业选择合同期限的权利。但决不能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僵化的用工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单位无合同付2倍月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有望改变
    昨天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5票赞成,一个未按表决器的高票,通过了旨在高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表示,这个高票的结果表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获得高度共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据悉,《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施行前依法订立、且在该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该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该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该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该法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该法施行前按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10
    4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短期病假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短期病假规定?病假是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
    2023-04-16
    137人看过
  • 如何看待未签劳动合同主动辞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多久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外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
    2023-03-25
    495人看过
  • 建筑企业短期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一、劳动合同期限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设试用期)。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从事(工种):数(质)量要求:三、劳动报酬1、工资计算方式:(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2)计量(件)(单价数量)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2023-04-23
    261人看过
  • 留厂看待离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留厂查看,那么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两倍薪水赔偿。现在所说的留厂查看是企业行为,不需要法律依据。就象是企业规定职工穿工作服。但不能据此有扣发职工工资行为。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只要你企业工会或者你当地的工会没有明确反对即可。留厂查看是不属于任何处罚,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公司有权在职工违反职工纪律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中有相应的规定。一、职工工资中扣会费合法吗职工工资中扣会费,是合法的,但必须向员工告知,如果没有告知就扣取会费可能导致职工产生误解,可能引发矛盾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从工资中代扣的费用,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认定,如果没有认定的则不可以代扣。1、缴纳工会会费是每个工会会员的义务,通常情况下是在工资发放后分别收取。工会会费从工资中扣除属于代缴行为,不算克扣工资。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
    2023-06-23
    83人看过
  • 上海劳动合同签订率逾98%短期化现象有效遏制
    尽管经济形势严峻,但自《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管理者规范用工意识明显增强,本市(上海)企业劳动关系呈现和谐良好态势。昨天,市总工会对外公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调查报告,通过对本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300家企业和3000余名职工的调查显示:本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本次公布的企业调查问卷显示,今年5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比去年年底提高了1.22%。另一份职工调查问卷显示,有98.03%的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统计数据显示,劳动合同签订正呈现长期化趋势,在调查中,仅有18.32%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占32.05%,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占16.03%,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到了28.07%。对比2006年底相关数据,签订一
    2023-04-22
    343人看过
  • 怎么看待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023-04-21
    152人看过
  • 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一般多久?
    合同期限可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签订一个月、二个月的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视为自动续签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续订合同属于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形式,
    2023-06-25
    83人看过
  • 聚焦劳动合同法:短期合同让人担忧
    1.新闻背景为什么他总是担忧一年一签,有的甚至是一年签四次,这使得劳动者整天提心吊胆,担心合同到期后失业。快到6月了,江西南昌赵先生又开始担忧起来。他担心今年还能不能在企业再干下去。为什么他总是担忧?原来,赵先生在南昌一家机电修理厂工作了近5个年头。自从2001年6月进厂,他与企业先后签了5次劳动合同,每次期限都是1年。按工厂规定,工龄满5年就可以加工资。他既盼望加工资,又担心他是一个快40岁的人了,合同还会不会续签。因为,他所在的企业还很少有40岁以上的职工。赵先生的担忧,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即是劳动合同法草案想解决的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去年,记者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在1年之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2005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时,曾问及劳动合同期限问题,至少有70%的被访职工希望能和企业签订较
    2023-04-22
    428人看过
  • 最新国家标准短期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话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就业证号码地址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次短期劳动合同。一、合同期限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二、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三、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2
    2023-06-10
    153人看过
  • 未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总是会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但也有只签字不盖章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的效力呢?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即可令劳动合同生效。这里并未强调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是由于签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是生效的。第二、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由于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单位对外为某种行为,因此他们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其签字行为才
    2023-02-16
    398人看过
  • 一般几年算劳动合同短期?
    短期合同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的合同。它是按合同的期限所作的分类,“长期合同”的对称。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分类是怎么样的?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
    2023-03-29
    246人看过
  •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是怎么看待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要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必须将整个规定联系起来,即未订立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自动签订;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默认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续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8-08
    224人看过
  • 如何看待《劳动合同法》引出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后几个月里,企业和专家都作出了许多反应,产生了不少激烈的争议,一些企业也在尽量规避新法的实施。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劳动合同法》引出的争议?企业规避新法实施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马上就有了反映。一些企业千方百计在规避新法的实施。2007年10月底至11月初,深圳华为公司补偿10亿元人民币鼓励7000名员工自愿离职,这一事件立刻引起大众哗然。而在此前后,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而出现劝说辞退、大量裁员等类似行为的企业还有很多。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沃尔玛于2007年10月,在深圳、上海、莆田、东莞4个采购中心突然裁员逾1200名;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而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在元旦前拿到了新合同;此外家乐福中国、LG、三星电子、中国联通等企业均被报道有类似的行为。同时,外商撤资减产的情况也增
    2023-06-09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如何看待劳动法规定签劳动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8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合同期限长短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14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怎么看待劳动合同到期的代通知金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现在对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的规定你可以看看以下内容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 法律效力怎么看待劳动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劳动合同未盖章,如果有双方签字,该合同有效;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 六天制劳动合同该怎么看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6天制劳动合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只要你签的合同里实际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使工作6天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