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21:09:18 169 人看过

一、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引起交通事故的人承担,如果是一方引起的,另一方无责任,双方共同引起的,双方都要负责任,但至于责任的多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财产损失有哪些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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