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流程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42:12 5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到死刑核准申请后,应该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一、宣告死刑后怎么处理

针对宣告死刑后怎么处理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死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可以区分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在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复查核准,这一制度是谨慎适用死刑的要求。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被告人未上诉和检察院未抗诉的前提下,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在核准过程中,应当讯问被告人,且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在核准过程中,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应当讯问被告人且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后,才能按照程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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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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