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流程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42:12 5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到死刑核准申请后,应该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一、宣告死刑后怎么处理

针对宣告死刑后怎么处理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死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可以区分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在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复查核准,这一制度是谨慎适用死刑的要求。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被告人未上诉和检察院未抗诉的前提下,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在核准过程中,应当讯问被告人,且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在核准过程中,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应当讯问被告人且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后,才能按照程序执行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复核程序相关文章
  • 什么是死刑复核,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流程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二、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2)中级人民
    2023-03-01
    473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之现在时
    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案件的核准权问题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归谁所有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决定着整个死刑复核程序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运作。那么,我国现行法律对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呢?且看如下分解: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1996年3月17日颁布、实施)。该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条第2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1997年3月14日颁布、1997年10月1日实施)。该法第四十八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第三,1983年全国人
    2023-08-18
    58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最低标准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死刑复核程序最低标准有三:一是是法官要面见被告人,集中关押在省会城市,实现这种会见还是可行的;二是死刑复核程序必须辅之以法律援助、指定辩护。公诉人可有可无,可以在该程序中征询公诉人的意见,但未必要求其出庭;三是死刑的证明标准必须提高,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于死刑案件的质量最大的制约因素恐怕就是刑讯逼供问题,严重导致了死刑案件质量堪忧,必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遏制刑讯逼供。推荐阅读: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相关知识:死刑复核程序应当确立几项大原则:一是时间原则,执行死刑不急,可以考虑集中处理死刑犯的复核问题,死刑二审后,可以等上3个月或者半年集中处理;二是全面审查原则,在目前的刑事司法状况下,事实问题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必须处
    2023-06-11
    284人看过
  • 用死刑复核程序截冤案
    死刑复核程序
    “最高法应用死刑复核程序拦截冤假错案。”4月1日,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研讨会上,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许*亭如是说。在这个名为“死刑复核程序的程序设计和实践运作”的研讨会上,包括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和陈*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东在内的国内刑法学界众多知名专家悉数出席。针对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如何操作,从而真正实现“从慎杀到少杀”的问题,专家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应该抓住死刑复核权收回这一宝贵机会,带动刑事一审、二审程序的变革,长期困扰中国刑事司法实务的积弊将有可能得到化解。死刑复核案件要不要开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说,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着许多值得研究、必须明晰的问题。首先,死刑复核程序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程序?它到底是诉讼程序还是内部复核程序?最高院目前正在进行研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认为,目前运作的死刑复核程序不是诉讼程序
    2023-04-21
    466人看过
  • 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
    2023-06-11
    467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
    死刑复核程序
    我国刑诉法没有规定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要求公诉机关派员和辩护人参加以及如何进行复核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是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中,必须提审被告人,案件应当全面审查六项内容。案件全面审查后,合议庭应当评议并写出复核审理报告。司法实践中,合议庭对报请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或者核准,均是采用一案一书面审,不通知公诉机关派员参加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因而主审法官听不到控方和辩护人的意见,仅由合议庭凭书面审后进行合议,写出复核审理报告。笔者认为,只有控、辩、审三方各自行使诉讼权利参与到程序中来,使检察官有力地指控、追诉犯罪,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地发表辩护意见和提供证据,法官公正地履行职责,才能够共同推进程序的运转,实现设置程序的目的与诉讼公正。然而,在现行死刑复核程序中,脱离了辩护方和控诉方的参与,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既破坏了诉讼的完整构造
    2023-04-22
    248人看过
  • 如何改善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一道防错纠错的特别程序,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正确审理和保障被告人权利救济有重要作用。完善建议:1、立法上,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法规;2、程序上,引入诉讼化审判模式;3、制度上,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4、期限上,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的审理时间。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及法律特征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结构来看,死刑复核程序规定在第三编审判中的第四章,位列在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之后,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之前,这样的立法结构,体现了死刑复核程序是一种重要的审判程序,但又与其他章的审判程序有着重要的区别,如何准确的理解死刑复核程序1、死刑复核程序的含义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逐级报送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和核准所采取的步骤、方式和方法等总称。包括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案件,本文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死刑复核程序指由最高人
    2023-07-06
    119人看过
  • 赵志勇被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门外布告栏张贴(2019)汴刑布字第5号布告,称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罪犯赵志勇已于当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今天就看看赵志勇被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及相关问题。一、赵志勇被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2023-06-11
    345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与死刑之间的联系
    如果当事人被判处死刑程序的话,人民法院就会启动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的前提。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有怎样的特征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
    2023-04-21
    239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报请程序是如何操作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
    2023-02-11
    213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怎样进行,处理结果如何
    死刑复核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处理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2、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2023-07-22
    470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实施怎样的规定?
    1、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2、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指的是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是我国的严重刑罚之一。在我国,由于死刑的特殊性,我国有死刑复核程序制度。这个制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死刑复核程序指的是对判处死刑进行审查核准,主要是核查判决是否正确、防止错误。死刑复核程序是由我国最高级人民法院或者被授权的高级法院进行核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
    2023-07-13
    203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发展阶段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有学者针对建国以来我国立法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反反复复的情况,按照数次收和放的变化,将其分为几个阶段。这虽然略显表面化,但对于我们了解该程序的历史发展以及对现在出现的问题追本溯源未尝不是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故笔者姑且也将其分为几个阶段来逐一介绍。第一阶段:建国初到刑诉法颁布前。死刑核准权最早出现在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根据该法1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终审判决有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死刑总审判决和当事人未上诉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有核准权。而1957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5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将死缓案件的核准权交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显然,立法者在这一阶段的收和放的举措都表明其在该
    2023-06-11
    182人看过
  • 2023死刑复核是必经程序吗
    死刑复核是必经程序吗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以是一定要经过复核程序的。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罪犯正在怀孕的。(三)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
    2023-06-11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更多>

    #死刑复核程序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流程结果如何复核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死刑复核结果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予以核准;认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怎样做好死缓复核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1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死缓案件复核程序: 死缓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
    •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
    •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具体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死刑复核程序包括死缓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
      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包括死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