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自助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33:20 477 人看过

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适合自助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案件类型归属简单

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诉讼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按照案由分类,可以分为人格权、继承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多种类型:这些案件大都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操作起来也多属于一般流程:这样的案件就属于适合自助的案件,具备一般法律常识的人都可能通过自助完成。反之,类型较复杂的案件,则需要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实际情况慎重决定,在必要的时候依旧要借助专业法律工作者的力量来实现。

2.法律关系清晰明确

法律关系是否清晰明确,是判断诉讼是否适合自助的另一关键因素。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订立合同、相邻关系、一方侵权等),由国家的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法律关系是否清晰明确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

(1)引起双方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比较简单,其发生、发展的过程比较清楚。

(2)当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

(3)涉及的法律规范相对简单单一,涉及的法条数量不多,不存在法条间的竞合与内容上的冲突。

法律关系主体人数不多且地位相对明确。

3.争议的标的数额规模不大

民事案件中所说的标的规模大小,主要是针对带有经济性和财产性特征的案件来说的。双方争议所涉及的财产价值不太高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最终没有获得这一金额或财产也不会对其基本生存造成威胁。因为现实中存在的地区性贫富差距使得法律很难对标的的大小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数额。所以,在衡量民事官司的标的规模时,一定要结合财产和金额的绝对价值,以及该财产或金额对当事人自身的重要性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4.证据收集难度小

打官司制胜的基本依据是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简单地说,掌握证据就掌握了官司的主动权。在大多数适合自助的案件中,证据的收集方式较简单,较安全。如果自身案件的案情较为复杂,所涉及的证据种类和数量很多,这时候还是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处理,切勿逞强。

5.双方矛盾无积怨

因为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分歧和争议才会有诉讼行为的发生。这种分歧和争议可能是由于双方立场、利益归属点的不同而产生的。虽然矛盾确实存在且很难通过协商解决,但不至于因此鱼死网破,只要能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争议还是可以相安无事地生活的。

6.无涉外案件

涉外的民事案件诉讼,因为法律适用较复杂,可能会涉及国际条约及外国法律的适用问题。所以,超出一般人的法律认知范围,个人操作难度极大。而且,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涉外官司都很难是“一个人”的官司。有时候案件对象特殊还可能演变为两个国家、地区法律的“争执”。所以,此类官司就不适用于自助的情形。

诉讼主体有哪些构成要件

我们通常所说的“原告”,即可以提起诉讼的人,需要满足一些要件。只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打民事官司的基本常识

1、了解打民事官司常识有什么好处?

2、打民事官司时常用的诉讼程度法律依据有哪些?

3、打民事官司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平等呢?

4、外国人在我国打民事官司和我国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一样吗?

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

6、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吗?

7、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有关权利吗?

8、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有权进行法律监督吗?

9、打民事官司应当知道哪些诉讼制度?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1、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诉讼案件?

2、哪些民事纠纷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4、哪些案件适用“被告就原告”的管辖原则?

5、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案件有哪些种类?

6、当事人可不可以协议约定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诉讼,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诉讼程序分为一审和二审,可能也是终审。英式诉讼分为初审、结案陈词、上诉等。

一、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包括什么

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其中,“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和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据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据以立案受理、构成民事案由的事实。“捏造事实”行为的本质是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两者应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于“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即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客观存在,行为人只是对具体的诉讼标的额、履行方式等部分事实作夸大或者隐瞒的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的范畴。

二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包括特定“隐瞒真相”的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主要考虑是:

第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隐瞒债务已获全部清偿、仍然起诉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属于消极的捏造事实行为,其社会危害性与积极的捏造事实行为并无实质不同,有必要通过刑罚手段予以惩治。

第二,从刑法规定看,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存在竞合关系,而诈骗罪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行为方式,因此在虚假诉讼罪中将特定“隐瞒真相”的行为,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是合理的。

三是虚假诉讼罪包括“单方欺诈”和“双方串通”两种类型。前者是指一方当事人提起虚假诉讼,侵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实质的利益对抗关系。后者是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规避相关管理义务,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对抗关系。《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虚假诉讼包括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第113条规制的是“双方串通”虚假诉讼行为,而刑法规制的是“单方欺诈”和“双方串通”两种虚假诉讼行为,范围上广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制范围。

四是虚假诉讼罪适用于民事执行程序。《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考虑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需要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提出的执行异议、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申请等进行审查,不应将执行程序排除在民事诉讼之外,且将此类行为明确为虚假诉讼行为,有利于规范民事执行程序,也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自诉诉讼要达到的自诉条件有哪些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自诉案件,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案件;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确定的具体自诉案件。(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五)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等级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2023-08-18
    458人看过
  • 哪些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哪些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
    2023-10-02
    456人看过
  • 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一般都有哪些
    1、下列民事法律援助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8)因雇佣关系、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9)因受家庭暴力、虐待而要求离婚、变更或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10)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1)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赔偿;(12)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2、下列刑事法律援助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限制责任能力的人或者未成年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案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
    2023-03-27
    477人看过
  • 有哪些案件适合起诉离婚判离
    诉讼离婚判离条件有: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1、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法院怎么认定感情是否破裂存在下列情形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2023-06-28
    453人看过
  • 正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正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
    2024-01-23
    117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哪些案件带有诉状?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 保持原意不变。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况: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 诉 案 件 的 法 律 责 任 问 题根据素材1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特别是在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其行为是合法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
    2023-09-19
    409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需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参与诉讼,行使下列职权:提起刑事诉讼;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新的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在判决宣告以前撤诉;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并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可以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自诉案件的代理人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需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承担以下义务:(1)按时出庭,法律规定如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所以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要尽职尽责,承担按时出庭的义务;(2)积极收取证据,在法庭上积极举证的义务,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如果
    2023-06-11
    76人看过
  •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案件类型有哪些?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五类:1.因民法典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
    2024-01-23
    137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自诉状
    自诉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自诉状。自诉案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所以受害人需要自己写刑事自诉状提交到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3-04-15
    479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犯罪已过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故意伤害案
    2023-03-03
    175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医疗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当前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一般适用什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中的11个条款,此外还有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4-01-10
    130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
    律师解答:自诉只有刑事诉讼才有的.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诉。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罪。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罪,重婚罪和拒绝抚养罪等轻微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
    2023-06-14
    220人看过
  • 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
    一、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能不能私了?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私了”是民间百姓对于诉讼双方自行和解行为的一种俗称,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经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本法第172条第(3
    2023-04-16
    333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什么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2024-05-19
    42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故意伤害案件适合自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像轻伤之类的都可以的
    • 交通事故中刑事案件中哪些适合案件适合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5
      适合诉讼的交通事故如下: 1、受害者的户口虽属于农村,但长期在城镇居住,所受伤害能够评伤残等级的; 2、受害者是农村户口且伤害情况已构成八级以上伤残等级,甚至是死亡; 3、受害者是城镇户口且伤害情况已构成八级以上,或死亡的; 4、农村户口受害者,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伤害情况已构成八级以上伤残等级的。 5、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有哪些,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
    • 刑事自诉一般有哪些案件适用于自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6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哪些诉讼不适用小额诉讼案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