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公证的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2:10:31 93 人看过

所谓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一、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区别和联系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二、被告人证人不出庭怎么办?

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不影响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且由于是法院的笔录,公信力相对较高,不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较好地解决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使申请人失权的问题。

三、别人信用卡借钱怎么起诉他啊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保全证据公证全新指南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公证处保全证据,可以有效的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和诉讼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息讼解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保全的对象主要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等,例如可对网页侵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保全证据公证一般通过照相、摄像、保存实物、文字记录、取得购物发票或其他单据、磁盘存储等手段进行。保全证据由申请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公民、法人需要保全证据的,可去往住所地或需要保全证据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
    2023-05-01
    295人看过
  • 保全证据公证告知书
    一、保全证据公证告知书尊敬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7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据此,我们就你申办证据保全公证向你告知如下:1、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相应手段对与申请人有关的,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证明活动。2、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且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证据保全可采取勘测、绘图、拍照、摄像、造册登记等方式。具体的方式由申请人自己确定,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确定的方式提供相关公证服务。4、在办理现场类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有能力控制证据保全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现场局面一旦失控,公证处有权中止保全程序,待恢复正常后视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办理公证。5、如公证员在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的行为有违
    2023-05-04
    217人看过
  • 电子证据与网络保全证据公证
    一、电子证据1、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范围,其目的在于以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厘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我国目前公主机构开展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主要有:网页保全、电子邮件保全、手机短信保全等。2、《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有类似规定,即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由此可见,经公证保全的电子证据具有法定的公信力,直接证明作用及优先的证明力,电子证据证据保全作为证据出示还是需要做公证。二、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保全证据公
    2023-04-27
    269人看过
  • 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申请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2)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3)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4)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自到场。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有关
    2023-06-13
    79人看过
  • 通过保全公证对电子证据取证时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以外,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有鉴于此,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保全是电子证据取证的最佳方法,在电子证据保全公证中以下问题尤其值得关注:(一)慎重选择保全证据的公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另外,公证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执业区域内受理公证业务。司法实践中,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并不一致,例如,根据《解释》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因此,在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之前,要查明拟进行证据保全的事项哪些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并综合考虑哪些法院可以管辖该案后作出选择,以便在诉
    2023-06-07
    359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就是通过感官知而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或行政机关办案人员所做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该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6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从以上规定看出,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证人以出庭作证为原则,以提交书面证言等为例外。众所周知,证人拒
    2023-06-14
    480人看过
  • 大连保全证据公证材料
    提交的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三)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五)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应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六)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023-05-30
    464人看过
  • 证据保全的含义以及发生阶段
    证据保全的含义所谓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民事诉讼或仲裁均是以证据为基础展开的。依据有关证据,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才能够了解或查明案件真相,确定争议的原因,从而正确地处理纠纷。但是,从纠纷的产生直至案件开庭审理必然有一个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有些证据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可能会灭失或难以取得。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可能给当事人的举证以及法院、仲裁机构的审理带来困难,《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两种观点对于证据保全的主体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包括公证机构;其二认为公证机关也属于证据保全的主体之一。就中国《民事诉讼法》而言,从广民事诉讼法义上讲,所谓保全程序,应当包
    2023-06-14
    252人看过
  • 办理网上证据保全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是否违反管辖。《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的住所地比较容易界定,但由于网络行为具有无限延伸性和超越地域性的特点,哪里是网络侵权行为发生地则很难确定,我们可以参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管辖权的区分办法。《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一般法院都以实际取证地点作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以此来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权。2、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向公证处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向公证处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等。3、当事人与所申请的公证事项之间必须存在利害关系。4、是否需要经办公证人员回避。5、网上证据随时可能被修改或灭失,办理公证时应注意时间的相对集中与连续。6、涉及两个网站之间侵权的案件(如著名的新-浪诉搜狐案),最好将两个
    2023-06-13
    345人看过
  • 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的异同
    一、都是运用证据理论和证据制度,搜集、审查符合申请人需要的证据并加以固定的活动。二、事先都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三、都需要公证机构派员亲临现场进行监督,由二人共同办理四、都具有时间的不可逆转性,证据有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客观可能性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的不同点一、申办公证的主体有所区别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首先要审查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有利害关系。就保全证据公证和现场监督公证而言,在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深度方面,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保全证据公证中,公证员审查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是否存在真正的利害关系比较难以判断,这往往需要申请人依据申请结果以及其他证据去寻求司法的最终确认。公证处在受理保全证据公证之初,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进行确定性审查,当事人只要能够向公证处提供与申办的事项有一定利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就可以受理。而现场监督公证中,申
    2023-06-21
    279人看过
  • 诉前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仲裁案件中证据保全的规定
    诉前证据保全的意思是证据在有可能毁损灭失或者难以再次取得的情况下,利害人在提起诉讼前要求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全的措施,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的规定是委员会无权对当事人的申请查阅以及无权进行财产保全。一、诉前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诉前证据保全的意思是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2.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二、仲裁
    2023-06-22
    133人看过
  • 保全证据与公证的区别和联系
    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四、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销毁证据证据保全的条件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谁可以提出证据保全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
    2023-07-03
    311人看过
  • 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有效期
    一、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
    2023-03-30
    218人看过
  • 证据保全需要进行公证吗
    可以进行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申请证据保全对象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⑴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⑵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⑶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⑷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
    2023-03-01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保全证据公证的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起诉前的管辖 为了调查便利的需要,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在起诉前应向证人居住地或证物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当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显然,人民法院也可以办理证据保全。 (二)、起诉后的管辖 证据保全公证在起诉后向公证机构提出的,在传统做法上,公证机构应当拒办,并告知应向
    • 关于证据公证的证据保全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 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 (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三)人民法院在
    • 保全的证据需要公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1
      证据保全需要担保。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旦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证据是实物,保证金额应相当于实物的实际价值;如果申请对象是其他证据,担保金额应相当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
    • 证据的意思和保全的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仲裁证据保全的含义:仲裁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损坏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根据现行立法的规定,采取证据保全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不能自己行使财产保全的权力,只能委托人民法院进行。
    • 《保全证据公证细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一、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前,根据法律验证将来有可能消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提取、存储和固定的活动。二,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