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厂案
基本情况:2008年2月,李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河南塔头村委会塔头村小组集体山地10.1亩建设混泥土搅拌站,该项目用地不符合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2009年4月,乐昌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非法占用集体山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搅拌站,恢复土地原状。2009年8月,乐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行动对李某所建的搅拌站实施强制拆除。目前该地已恢复原状。
2、官某非法占地建房案件
基本情况:2009年7月,官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陂下村委会新楼村小组瓦厂地段133.8平方米山坡地建房。翁源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多次制止无效。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2009年9月,翁源县国土资源局对管某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官某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于管某逾期未履行处罚内容,县政府于10月份组织国土、建设、公安、龙仙镇、法院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时,又遭到当事人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抗法,打伤六个工作人员。目前,官某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非法建筑已被拆除。
3、卢某非法占地建塑料加工厂案件
基本情况:仁化县城口镇厚塘村委彭屋一组村民卢某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擅自与城口厚塘村委签定用地协议,于2008年2月开始占用城口镇城群大麻溪组林地6.1亩建塑料加工厂,建筑用地面积约2亩。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2009年5月,仁化县国土资源局对卢某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卢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009年8月10日,卢某自行拆除了非法建设的厂棚。
4、某村委会非法占地建厂案件
基本情况:2009年2月,浈江区某村委会与老板合资,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平整该村委约10亩山坡地建设水泥制品厂,并建起厂房钢筋框架及一小排平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时在平整好的土地四周砌起了围墙。上述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
查处情况:2009年3月底,在浈江区政府和浈江区国土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现场监督下,该村委会组织人员自行拆除了建好的水泥制品厂厂房框架及砌起的围墙。
5、某屠宰场非法占地案件
基本情况:2008年6月,曲江区阳岗村村民曾某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租用马坝镇龙岗村委上场村小组2.2亩林地用于建造屠宰场。
查处情况:2009年4月,曲江区国土资源局对曾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09年5月份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曾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20667元人民币的罚款。2009年6月,曾某按期缴交了罚款,并依法申报用地手续。目前曲江区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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