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规定了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时需要履行的义务,其中包括保证商品质量、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开箱检验和提供“三包”凭证等。同时,销售者还需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和投诉,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些义务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商品交易的公平和健康。
根据《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销售者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如果销售者无法保证实施“三包”规定,就不能销售18种商品,如自行车和彩电等;其次,销售者需要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销售者需要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第四,在产品出售时,销售者需要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并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最后,销售者还需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商 品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品质量保证措施是商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取一系列技术、工艺、检验手段,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前具有应有的质量和性能。如果商品生产者不能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要求,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商品生产者未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导致其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品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商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取一系列技术、工艺、检验手段,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前具有应有的质量和性能。如果商品生产者不能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要求,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商品质量保证措施是商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取一系列技术、工艺、检验手段,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前具有应有的质量和性能。如果商品生产者不能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要求,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品质量保证措施是商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取一系列技术、工艺、检验手段,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前具有应有的质量和性能。如果商品生产者不能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要求,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品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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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谁来承担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商品房出现毁损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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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是谁来承担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商品房出现的风险责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