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失犯罪讨论规定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7:30:48 103 人看过

刑事过失犯罪中不涉及犯罪形态,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

一、犯罪预备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形态特征:

1、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2、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二、非法拘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未遂的界定标准如下: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把受害人非法拘禁到选好的地点前,受害人逃脱,视为非法拘禁未遂。本罪在既遂形态上是一种行为犯,即行为人的行为达到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程度时,犯罪即告既遂;行为人的行为在尚未达到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程度时停止下来,则只能构成未完成形态。因此,被害人的行动自由是否被剥夺,是区分本罪既遂与否的标准。与此同时,本罪是一种继续犯,犯罪一旦既遂,其持续时间的长短并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只是危害程度上有所差异。

三、故意犯罪有哪些形态?

故意犯罪的形态有:1、犯罪预备;2、犯罪未遂;3、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过失犯罪的基础理论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过失犯罪是与故意犯罪相对应的一种犯罪类型。两者区别的关键,即在于行为人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之心理态度的不同。因而界定过失犯罪的概念,首先就必须对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进行分析。就故意与过失的区分标准而言,国外刑法理论界曾经有过认识说、希望说、动机说、盖然性说和容忍说诸种见解[①].但由于无认识说将过于自信过失纳之于故意的范围之内,希望说将间接故意拒之于故意的范围之外,盖然性说中的危害结果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难以判定性,因而这几种学说目前已为多数学者所不采;惟有主张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相结合的动机说和容忍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目前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主张-容忍说。在具体区分过失与故意的界限时,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应分别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在认识因素上,故意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是应认识而未认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虽已经
    2023-06-03
    391人看过
  • 论述过失犯罪的认知特征
    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形式。过失犯罪的认识特征是:1.实际认识和认识能力相分离;2.应为行为和实际所为不一致;3.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相矛盾。过失犯罪包括哪些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结果,构成的犯罪。2、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的过失犯罪。简而言之,就是在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下发生的犯罪。确定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关键,是理解过于自信的内容。过于自信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2023-07-06
    442人看过
  •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的种类,过失犯罪的性质
    一、刑法规定过失犯罪的种类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主要可分为两大类: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二、过失犯罪的性质过失犯罪的性质: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三、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
    2023-04-30
    436人看过
  • 拉讨论组骂人构成犯罪吗
    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一、辱骂警察犯法吗辱骂警察犯法。可能会构成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辱骂他人构成“侮辱诽谤他人罪”或“寻衅滋事罪”。辱骂他人是指用粗野或带恶意的话谩骂侮辱他人。警察一词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二、辱骂别人犯法吗?辱骂他人的行为是犯法的,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等人格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侮辱诽谤罪。《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侮辱他人可以起诉吗可以。恶意辱骂他人,涉及侮辱他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并且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果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可以告。有关法律
    2023-02-21
    308人看过
  • 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有几种2020
    一、过失犯罪有几种类型(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二)过于自信的过失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包括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2)行为人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两点。第一,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
    2023-02-14
    307人看过
  • 过失犯罪有未遂吗过失犯罪的分类有哪些
    一、过失犯罪有未遂吗通说认为,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问题的实质是:1.未遂的成立是否以故意犯为前提;2.结果是否是过失犯的本质属性。立法史上看,未遂犯限于故意。通说进一步认为:结果是过失犯的本质,过失犯的处罚以客观上的结果为必要,未遂犯的处罚以主观上的故意为必要。过失行为的违法性必须从违法结果中去寻找。持反对观点的学者认为:过失犯并不以结果为其本质,过失犯也有其实行行为和结果,在过失犯着手实行其构成要件行为而未达成结果的情况下,就可以成立未遂。从立法例上看,由于现代各国刑法一般以处罚既遂犯为原则,以处罚未遂犯为例外。有些国家还规定,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处罚未遂犯,而在立法中都没有处罚过失未遂的规定。所以,在理论上不管怎样讨论过失未遂的可能性,在实际结果中,过失未遂总是不可罚的。二、过失
    2023-06-03
    61人看过
  • 论职务过失犯罪中的决策过失责任
    摘要:决策过失责任是具有决策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过失决断或决定而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并且违反刑法规范而应当承担的一种职务过失犯罪的责任类型。是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职务行为的形式确定的。决策过失责任与通常所说的决策失误有着根本的不同。决策失误是工作中的一般失误,只是过错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同时,我们认定决策过失责任时还必须与政治决策失误、科学探索的决策失误等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可避免的失误区别开来。决策过失责任形式在我国的刑事立法中有着一定的蕴涵和体现,但应当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加以完善。关键词:职务过失犯罪决策过失责任刑事立法根据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职责和权力内容的不同,职务过失犯罪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决策过失责任就是以决策过失行为为表现的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形式。本文通过对决策过失责任的构成、立法蕴涵及其完善等的研究,初步探讨其理论分野,以求教于学界。一、决策过失责
    2023-06-03
    394人看过
  •  探讨:关于过失致死罪的规定
    交通肇事致死罪是指驾驶员因疏忽大意未预料到或已经预料到,但仍然偏信自己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驾驶情况判处。若是因为当事人大意造成1至3人死亡的,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若是死亡人数超过6位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死罪是指驾驶员因疏忽大意未预料到或已经预料到,但仍然偏信自己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驾驶情况判处。若是因为当事人大意造成1至3人死亡的,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若是死亡人数超过6位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怎么判?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023-08-30
    369人看过
  • 讨论犯罪形态的前提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过失犯罪必须判实刑吗?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过失犯罪就必须判实刑。《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犯罪分子才需要负刑事责任,从而才可以判处实刑。二、过失犯罪未成年怎么处理?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过失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三、过失犯罪,不是完全
    2023-04-06
    460人看过
  • 过失犯罪具体处罚规定
    一、过失犯罪具体情况1、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2、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二、过失犯罪的处罚依据1、根据刑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可见,我国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基本原则,处罚过失犯罪属例外,即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规定有过失犯罪,但地位显次于故意犯罪,法定刑远轻于故意犯罪。2、过失犯罪的处罚依据是你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
    2023-06-15
    472人看过
  • 探讨过失犯罪责任问题
    过失犯罪需要承担的责任视情况而定。如果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过失导致他人死亡,情节比较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还应该向被害近亲属给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假想防卫是算过失犯罪。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若是因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假想防卫,可认定为意外事件;若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假想防卫的,是过失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7-01
    348人看过
  •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
    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犯罪过失的构造、以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过失理论中是很重要的问题。注意义务不能包括结果避免义务,两者是并列的关系,而对此两种义务的违反,是过失的客观面的内容,也便是犯罪过失违法性的内容,对违法性的认识及认识的可能性,是从客观到主观的结合,作为构成要件过失和责任过失的认识因素之一。关键词:犯罪过失注意义务结果避免义务构造违法性认识刑法理论上对犯罪过失的认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而发展。无论中外,现在都主张犯罪过失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国外刑法理论原先一向认为过失是责任要素,但晚近又有学者主张在构成要件和违法性上,都要考虑过失,承认过失作为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主观要素①,从而也在理论和判例上成为一种有力的主张。新中国刑法在1950年拟出的《中华人
    2023-06-01
    462人看过
  • 试论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在德、日刑法理论上,犯罪过失虽被认为是同故意地位相同的犯罪心理、主观要素,是值得非难的主观心理态度,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却经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演变过程。考察德、日刑法理论上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上的地位,对于深化我国刑法中犯罪过失的理论研究是有益的。要考察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则有必要概括了解德、日刑法中关于犯罪成立的一般学说。一、犯罪成立要件的一般学说德、日刑法中犯罪成立要件的学说,是针对形式上的犯罪而言。该学说,是18世纪初期,由德国刑法学家贝林格(Beling)提出构成要件系统理论,由后继的刑法学家M.E.迈耶(MaxEmstMager)、麦兹格(Ed-mndMezger)等人奠定的。无行为则无犯罪,行为是犯罪的上位概念,然而行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是犯罪,在德、日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三分法、四分法和五分法的区别。三分法认为,犯罪是具备符合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的论证吗?
    假想防卫并非都是不具有罪过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存在过失,由于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对没有实行不法侵害的人造成了损害,有时甚至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虽然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所造成的,有可宽恕的一面,但在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就可以弄清不法侵害是否确实存在,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避免错误及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应该注意而未注意,使本可避免的危害结果未能避免,所以,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义上犯罪的过失,一般可以过失犯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假想防卫案件中,由于过失而造成危害后果的,只有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处罚这种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因过失导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也不应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应负的刑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
    2023-08-0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过失犯罪讨论犯罪构成什么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准备等的形态。
    • 过失犯罪会不会讨论犯罪形态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1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 讨论犯罪形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6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准备等的形态。
    •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吗,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30
      假想防卫并非都是不具有罪过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存在过失,由于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对没有实行不法侵害的人造成了损害,有时甚至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虽然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所造成的,有可宽恕的一面,但在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就可以弄清不法侵害是否确实存在,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避免错误及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应该注意而未注意,使本可避免的危害结果未能避免,所以,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
    • 新罪过失犯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