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9:33:08 397 人看过

需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赔偿的标准有那些?

1、一级伤残标准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劳动工伤赔偿标准,每一个地方的经济条件都不同,所以具体数目也不同。对于企业来说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受工伤,需要赔偿,而劳动者在受伤之后也应该努力的配合治疗,毕竟把伤治好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法律规定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来进行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费和护理费。生活费和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情况来进行支付。

对于工伤的赔偿期限来说,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工伤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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