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英雄”和律师名誉权纠纷案昨日终审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20:48 265 人看过

平民英雄杨桂英和律师朱惠忠名誉权纠纷一案,朱惠忠不服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天下午,二审判决。

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

一审

朱的行为,超出了质疑的范畴

西湖区法院原审判决认定:

杨桂英为在杭州打工受伤的重庆民工向承坤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并垫付了部分费用。认为杨桂英的行为不能构成私自扣款。

朱惠忠发表在杭州网论坛杭网民声板块的《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一文及之后跟帖的主要内容看,虽然有部分内容涉及对杨桂英被评为平民英雄事迹提出的疑问,但主要是针对杨桂英是否私扣向承坤的赔偿款这一事实展开,其中用了肯定性的语言,陈述了杨桂英是一个被谎言制造出来的平民英雄及杨桂英私扣赔偿款的事实,且用了一些措辞过激甚至谩骂的语言,将向承坤的死亡归结于杨桂英的扣款行为,朱惠忠的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质疑的范畴。

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并对杨桂英进行了侮辱和人身攻击,其行为具有过错,构成对杨桂英的名誉侵权。

当时的判决是:

朱惠忠立即停止对杨桂英的名誉侵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发表于杭州网论坛杭网民声板块的《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一文及相关跟帖。朱惠忠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杭州网论坛杭网民声板块发表声明,向杨桂英赔礼道歉。朱惠忠赔偿杨桂英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终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朱惠忠上诉。

中院5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昨天做出终审判决。

中院认为:

朱惠忠对杨桂英被评为平民英雄所依据的事迹提出质疑,本无可厚非,存在合理、恰当的质疑,不仅可以加强公民对公众人物的社会监督,而且还能促进社会文明的向前发展。但是质疑必须把握合理、恰当这一度的标准,如果采取侮辱、诽谤的形式,则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杨桂英的行为,从道德意义上不愧平民英雄的称号。有诸多证据证实,杨桂英保管赔偿款是得到向承坤父母授权的,杨桂英不存在私自扣款的行为。但朱惠忠仅凭自己主观判断,就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将向承坤的死亡原因归结为杨桂英保管款项的行为,且用了一些措辞过激和不恰当的语言,不仅文章内容与客观事实相悖,而且侮辱了杨桂英的人格,这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合理、恰当质疑的范畴,对此朱惠忠负有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民事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民事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民事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三)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民事诉讼法法院对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
    2023-05-06
    320人看过
  • 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刑及行为类型
    一、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判刑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本罪的构成应当综合考量时间节点和传播范围等因素进行实质评价,实践中可以参照《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解释列举了造成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形。二、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行为类型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三种:1.侮辱。这里的侮辱是指以行为、语言、文字等方式对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进行贬低、损害,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2.诽谤。这里的诽谤是指散布捏造的事实,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3.其他方式。这里的其他方式是兜底规定,是指除侮辱、诽谤之外的其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三、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与侮辱、诽谤罪的区别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与侮辱、诽谤罪存在以下几个
    2023-06-27
    366人看过
  • 英雄人物有没有名誉权,怎样处罚的
    一、英雄人物有没有名誉权,怎样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
    2023-04-27
    75人看过
  • 张**诉李**名誉权纠纷案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2005)马民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曲民终字第592号民事判决书。2、案由:名誉权纠纷案3、诉讼双方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焕,1955年11月10日生,汉族,曲靖市人,农民,住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办事处丰登乡西刘屯下村。委托代理人熊*峻,男1932年3月21日生,汉族,系云南农业大学退休教师。住云南农大教工宿舍。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云,男,1966年8月17日生,汉族,昭通市人,无业,住曲靖市麒麟区法院职工宿舍。4、审级:二审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远;审判员:李*娥;审判员:湛*洲。二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泽;审判员:把*兰;代理审判员:龙*学。6、审结时间一审审结时间:
    2023-06-01
    91人看过
  • 张**诉李**名誉权纠纷案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2005)马民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曲民终字第592号民事判决书。2、案由:名誉权纠纷案3、诉讼双方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焕,1955年11月10日生,汉族,曲靖市人,农民,住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办事处丰登乡西刘屯下村。委托代理人熊*峻,男1932年3月21日生,汉族,系云南农业大学退休教师。住云南农大教工宿舍。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云,男,1966年8月17日生,汉族,昭通市人,无业,住曲靖市麒麟区法院职工宿舍。4、审级:二审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远;审判员:李*娥;审判员:湛*洲。二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泽;审判员:把*兰;代理审判员:龙*学。6、审结时间一审审结时间:
    2022-11-27
    210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国家是怎样判决的
    一、名誉权纠纷国家是怎样判决的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这些判决内容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恢复其名誉,并弥补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等因素,以确定赔偿金额。同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二、名誉权侵犯的情形侵犯名誉权的情形如下: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侮辱和诽谤两种情形:1.侮辱是指行为人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诽谤是指行为人隐瞒真相,故意或者过失捏造一种虚假的事实并加以传播。三、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1.主体不同。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024-04-08
    290人看过
  • 保护英雄人物名誉权的意义是什么?
    一、保护英雄人物名誉权的意义是什么?英雄在我国尚未成为法律概念。虽然在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提及这一概念,但随着人们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英雄名誉权保护问题在我国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热点问题。什么是英雄?提到英雄,人们普遍认为,夫英雄者,必有凌云之志、气吞山河之势,身担正义、冲锋陷阵,救国家于危难之时、救黎民于水火之中……这些人,当然属于英雄。英雄的范围应不限于此,事实上,当代的许多英雄,和我们通常认为的英雄不一样,他们或许从没有在战场上浴血杀过敌,他们既没有高大威猛的形象,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们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他们可能存在于任何你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报道,某某见义勇为帮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某某见到溺水的学生、儿童跳水救人、某某大学生放弃繁华都市优厚的待遇和生活投身贫困山区教育事业,等等。这些平民英雄同样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他们做他人所不能做,承受他人
    2023-04-27
    110人看过
  • 英雄烈士名誉权保护的措施有什么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权认定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
    2023-03-28
    311人看过
  •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会剥夺政治权利吗
    刑法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政治权利的内容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
    2023-02-17
    54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律师费是否由被告承担?
    一、名誉权纠纷律师费是否有被告承担?名誉权纠纷律师费通常情况下不是由被告方承担应当是自己来进行承担,一般情况下由自己承担,由法院判定败诉方支付的条件是:1、当事人已经对律师费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明确约定,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2、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在诉讼或执行程序后根据诉讼或执行结果支付律师费,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将认定律师费尚未实际发生;3、律师费支付标准合理。如果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超过合理范畴,将会不适当地增加对方的财务负担,有关诉讼请求也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
    2024-04-13
    282人看过
  •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几年量刑?
    英雄烈士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据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对英雄烈士的雕像进行侮辱的,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犯罪,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
    2023-06-19
    343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名誉权纠纷案
    舒-凊与于四清(化名,下同)曾经是夫妻,于2001年7月离婚。按理说,两人自此各走各的路,互不相扰。但2002年的一封电子邮件打破了舒-凊的平静生活,致使其一怒之下将于四清告上了法庭。原告诉称,2002年3月16日,被告发送给我当时的男友刘某一封电子邮件,其中使用了大量污辱性语言,将我与男性朋友的关系描绘得极度肮脏。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造成了不良影响与严重损失,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刘某收到的电子邮件不是我发送的。庭审查明,那封有争议的电子邮件是从名为“ysiching@163.com”的邮箱地址发出的,它描述了发送者“我”与“舒静”之间的交往经历、结婚前后发生的事件及“舒静”与其男性朋友的关系。因此,本案的争议事实是该电子邮件究竟是不是被告发出的。围绕这一争议,原告举出了如下证据并论证其主张:(1)刘某收到的电子邮件及发送者邮箱“ysiching@
    2023-06-13
    105人看过
  • 李培英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案,山东省高级法院于7月6日上午9时宣判,驳回李培英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前,2009年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培英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两项罪行。2000年至2003年,李培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委托理财之机,先后三次私自从理财公司转走理财金累计825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或实际控制,构成贪污罪。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2661万余元,构成受贿罪。一审法院认为,李培英受贿26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贪污款高达8250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两罪并罚,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
    2023-06-11
    106人看过
  • 民事纠纷终审判决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纠纷终审判决是什么意思?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二、不执行终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三、纷终审判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
    2024-01-21
    21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英雄烈士名誉权案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30
      只要是侵害了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即应承担民事责任。是否构成对于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判断。在判断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是否侵害了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时,判断标准与一般自然人相同,都应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予以判断。
    • 英雄人物有没有名誉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爸爸是因公牺牲的警察,英雄人物有没有名誉权?,名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民事案件的原告必须是被侵权者本人。别人(如亲属、律师或其他人)可以在本人的授权下代办有关诉讼事务,但任何人都不能未经授权而以被侵权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 巴彦淖尔市侵害人民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宜昌市纪委为什么审判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名誉权纠纷和诋毁商誉纠纷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1、性质不同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2、适用对象不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