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5月至10月间,深圳市发生多起因房东出租房子而不幸招来不法分子,房内的家财被洗劫一空的案件。记者22日从罗湖法院了解到,近日,罗湖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以租房为名入户盗窃的案件。
2014年5月,王倩(化名)急于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的房子出租,于是通过多家网络平台发布了自己的房屋出租信息。消息才放出去不久,便收到张强(化名)表示要承租的电话,王倩喜出望外,带着张强去看房子。王倩一开门,就随手将钥匙放到桌面上,张强走进房间却并没急于商谈租房事宜,而是东张西望,将每个房间都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张强向王倩介绍自己是一名电脑高级工程师,询问王倩近期有没有买什么电脑产品,王倩并没有起疑心,反而觉得张强有稳定的职业,素质也不错,对陌生人的警惕性一下子松懈下来。与此同时,张强则趁着王倩聊天分神之际,悄悄地将桌面上的钥匙放入自己的袋子里。随后,张强表示自己对房子很满意,租金也很合理,但以要与老婆商量为由离开。这时,王倩便发现自己的钥匙不见了,由于赶时间,王倩也没太在意,把门关好就离开了。
当晚8点,张强再次与王倩电话联系,表示其老婆想去看房子,王倩告知张强她今晚没在家,张强则坚持表示其老婆只有今晚有空,问王倩家中是否有人,可否开门让其进去,王倩告诉他,今晚家里都没有人,并提出可以另寻时间再带他们看房。一切再正常不过的租房通话却让有心的张强记住了,张强趁王倩及家人不在家时,拿着盗来的钥匙打开王倩的房间,盗走苹果平板电脑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酷派手机一台、银色拉杆箱一个,张强把东西装在王倩的银色拉杆箱内,大摇大摆地走出大厦。
在2014年5月至10月间,张强以类似的作案方法在深圳罗湖区、福田区多处住宅小区入户盗窃,盗窃次数达6次之多。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强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在被告人张强因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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