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02:43 291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范围

1、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

然而,在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

如果没有尽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仍应承担损失或承担责任。

还应看到,不可抗力具有相对性。

在不同情况下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被全部或部分、暂时地免除履行责任。

2、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关于意外事故是否可以免责,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许多学者的看法,“主观有过错从错从而引起违约的,应负违约责任;

客观原因如意外事件引起违约的,因当事人无法预知或防止,则不予追究。

”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承认情势变更可以成为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而意外事故(如交通中断等)常常可成为情势变更的原因。

过错责任原则是在对方侵权的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行为的就可以了,但是由于不可抗力的条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般来说违约人没有过错,但是需要违约人给出相关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二、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的区别有哪些1、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等。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因此,责任的大小和数额的大小均有较大差异。3、“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
    2023-04-13
    434人看过
  • 民法典的自愿原则有什么规定,民法自愿原则的表现
    一、民法典的自愿原则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民法自愿原则的表现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各种事项,不仅可以决定是否实施某行为或参与某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决定行为的相对人、行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等等;当事人不仅可自主决定实体上的权利义务,而且可自
    2023-04-19
    245人看过
  •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对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二、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
    2023-04-27
    471人看过
  •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如何认定
    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它是现代侵权法之基本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由此可见,有过错必须担责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从侵权法理论上讲,过错是主观上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责任上的故意和过失有别于刑事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它没有民事法律后
    2023-04-17
    127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定义与特点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是基于他们的过错,而是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这是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是基于他们的过错,而是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这不是对过错的考虑,也不是对公平的考虑,而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 行 为 人 需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情 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从事高空、高压
    2023-09-03
    156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原则:无过错与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责任方如何要求赔偿1、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的方式要求赔偿。当然,成本最低的索赔方式就是与侵权人协商。另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
    2023-07-07
    6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前者的适用情形
    一、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在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中,行为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的,那么将被认定为行为人存在过错。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而由于过错推定原则中,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
    2023-06-07
    238人看过
  •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推定原则包括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
    2023-06-16
    87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的原则及其运用方法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等。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一)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理念不同。过错责任是因行为人过错而承担的责任,有过错即有责任、有过错才有责任。因此,过错责任是针对过错归责的,具有道德贬抑性。无过错责任或者危险责任是针对危险行为本身归责的,换言之,损害是由危险本身引起的,而不是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过错引起的。危险的存在,使得危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注意义务。但是,危险本身意味着,即使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尽到了适当的注意义务,仍然可能由于危险本身造成他人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围绕危险发生的损害后果,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因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造成的
    2023-07-06
    309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常见类型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是指有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在数人中,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但存在疏于注意的共同过失,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即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三)这种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四)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致害人。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共同危险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的过失,因此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致人,不能证明致害人的主观,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
    2023-06-07
    335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其免责事由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责任,则需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过错推定责任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
    2023-06-13
    416人看过
  •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务操作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行为人可以向法官主张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例如,在产品责任案件中,产品制造者可以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而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在高度危险物损案件中,高度危险作业人可以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而免除自己的责任等。但是,法律根据行为的危险程度,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同侵权类型规定了不同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注意事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在赔偿数额上可能存在限制。许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活动是社会所需要的,法律允许这些活动的存在,但如果法律对这些领域发生的事故赔偿数额没有限制,就有可能过分加重行为人的负担,阻碍经济发展和企业壮大,且无过错责任原则往往与责任保险相连,责任保险可以确保无过错责任制度得以顺利实施,若赔偿额度过高,保险人的负担过于沉重,就可能放弃责任保险,不利于无过错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所以,在某些适用无过
    2023-05-31
    105人看过
  • 过错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原则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承。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是什么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如下: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2、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责任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3、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并不是一种纯
    2023-07-15
    490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1、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什么内容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
    2023-08-09
    26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0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上过错推定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9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中是要求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依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民法典中对于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具体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什么是过错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8
      法律分析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