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其中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必须出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第十四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能够修理、更换的,责令予以修理、更换;不能修理、更换的,不准使用;
(二)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
(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经核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设备、设施、器材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解除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第十八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采纳。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
安全行政处罚由谁处罚
38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责任由谁承担?
470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执行的规
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只能由谁执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3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只能由谁来执行
235人看过
-
安全员个人能不能承担行政处罚
202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我国的安全行政处罚权由谁来执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31、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安全行政处罚由谁执行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61、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谁执行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5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
-
安全行政处罚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者专项监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者专项监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拼车出行谁承担安全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拼车出行谁承担安全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车主疏忽,导致交通事故,车主应该负全责。二、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三、是因拼车人的突发状况,致使车主注意力不能集中,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由拼车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