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0:53:45 111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需要买房人承担较大的对方违约的风险,为了保护买房人的利益,国家规定了严格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以求只让那些商业信誉较高的房地产商能够从事商品房预售活动。对于商品房消费者来说,预售的房屋具有一定的优势,最显著的即是比购买一般的商品房可以更加的优惠,但弊端则是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待,也要承担房地产公司较大的不稳定商业风险。对房地产公司来说,采用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使资金更快的汇集,流通起来,同时需要自身需要承担较大商业风险,需要建立较为严格的风险预防与处理机制。

成消费者认为应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1、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权益受侵害状况开展了社会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显示,有96.1%的消费者在准备购买预售商品房时担心开发商延期交房,有88.1%的消费者担心预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有82.6%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2、调查显示,在已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调查对象中,有8.7%的消费者认为现场释放房源价格与网上签约系统信息具有显著差异,存在刻意篡改预售价格嫌疑。在签约阶段,有13.9%的已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消费者遇到开发商未对销售承诺进行书面约定,有8.4%的消费者遇到开发商单方面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不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

3、调查显示,有57.2%的消费者认为预售的商品房不可靠,有14.5%的消费者认为购置预售商品房风险极大,有90.3%的消费者表示不了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制度,有部分消费者认为预售制度容易出现烂尾楼、违法违规销售、房屋质量问题难以察觉等问题。

4、在预售制度取消对购房者会产生的影响方面,有43.5%的调查对象认为消费者权益将得到保障,有22.8%的调查对象认为购房者将得以享有更加安全、更有品质的住房。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屋预售的流程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商品房开发商只有依法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地产开发的权利和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家每年出让多少土地使有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需总量控制,同时,房地产开发应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因此,必须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发建设
    2023-02-22
    287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023-08-17
    130人看过
  • 商品预售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
    2023-04-04
    309人看过
  • 房屋预售条件的新政策
    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五证才可以。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凭证。2、商品房预售要具备拥有这五证才能表明开发商具备了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五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五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这五证同时也是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据。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1、商品房的预售人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房屋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另外,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按提供预
    2023-03-23
    401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销售政策是怎样的
    1、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2、指导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住宅配套产权车位和储藏室实行价格备案,备案价格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3、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经纪机构违反调控政策和销售规范(含应公证摇号未公证摇号)、炒卖房号、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
    2023-02-17
    304人看过
  • 商品房现售和预售的不同
    一、商品房现售和预售的不同商品房现售和预售的不同如下: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二、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是多少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
    2023-04-26
    16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2023-02-20
    24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是合理的吗,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可以预售吗,条件是什么?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2024-01-22
    354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协议(预售,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22
    24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如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约定解决争议;若无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考虑寻求基层组织的调解服务;若调解失败,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签署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亦可选择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行为人还可选择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以解决争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4-05-16
    32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后多久交房
    商品房预售后多长时间交房时间不定。首先您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您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是否已登记备案,备案生效日期,如是,那么您签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合理的,因为开发商在销售期房时,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合同里面会有注明为预售商品房。预售特征(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23-04-21
    46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购房者无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产权、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改建房屋和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房地产项目。这些情况可能导致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面临法律风险和权益纠纷。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并要求开发商提供合法的商品房产权证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部分产权是指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会将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房屋就只有部分产权。其次,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再有是改建房屋。某些企业或单位,将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后进行预售。最后,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
    2024-03-26
    418人看过
  • 现售商品房和预售商品房的区别及其意义
    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商品房预售要求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商品房现售要求买受人支付房价款;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是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商品房现售是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条件的区别是什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条件的区别:1、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暂测面积,可能与建成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存在误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面积误差的结算办法,而出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确定的;2、签订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应当解入开发商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专款用于房屋的建设,而签订出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可以不用监管;3、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得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小区平面布局,同时购房者应当取得户型图、沙盘照片、小区平面图等证据以备证明约
    2023-07-03
    22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按揭问题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财产。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他向按揭权人提供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它是一种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形式存在的楼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现将期待性利
    2023-06-10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新政策对于预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6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方资格是指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7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具体如下: (一)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预售方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三)预售方投入开发工程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预售方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商品房预售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哪些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二、商品房预售有哪些特征1、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变更方法商品房预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
    • 商品房转预售是什么,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商品房转预售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二、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吗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人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