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现金担保指发生共同海损,收货人在提货前向船方提供分摊海损的现金担保。当船舶所有人收到保证金后,应出具收款单据。实际船方通常要求货方提供担保函而不要求提供现金担保。根据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保证金应该以船舶所有人和保证金支付人分别指定的代表的联合名义,立即存入经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特别帐户。保证金的使用,均由理算人决定。保证金的提供、使用、或退还,并不影响各分摊方的最终分摊责任。保证金存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应归保证金交付人。保证金如超过最后确定的分摊金额时,应将余额退还保证金收据持有人。
共同海损分摊债权担保,简称共同海损担保,是为了确保共同海损分摊,经有关方请求而由受益方作出的保证行为。提供担保的既可能是船方也可能是货方,我国《海商法》第202条规定:“经利益关系人要求,各分摊方应当提供共同海损担保。”这为共同海损担保的法律依据,共同海损担保有如下几种形式:
(1)由货方提供海损保证金(CashGeneralAverageDeposit):即由货方在提货之前,向船方提供分摊共同海损的现金担保。
(2)由货物保险人提供海损担保函(LetterofGeneralAverageGarantee):该担保函是货方向船方提供经货物保险人签署的、保证分摊共同海损的书面文件。海损担保函又分两种:一种是限额担保函,即保险人以对货方应当赔付的金额为限而出具的书面保证。另一种是无限额担保函(UnlimitedGeneralAverageGarantee),即货物保险人出具的不论货物保险金额大小,都对该项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予以全额赔付的书面保证。船方在收取共同海损担保函时,总希望收取货物保险人所出具的无限额担保函。而作为货物保险人,如果出具了这种担保函,就有责任支付货物的全部共同海损分摊金额。因此,在货物分摊价值高于保险金额的情况下,货物保险人往往要求货物所有人向其提供反担保,以便在赔付全部共同海损分摊后,向被保险人追回货物保险不足部分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3)签署海损协议书(GeneralAverageBond):海损协议书是由船货双方签署的、保证分摊共同海损的书面文件。
(4)签署不分离协议(Non-separationAgreement):不分离协议是指在发生共同海损后,由船货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的义务不因货物的转运而发生变化的书面协议。
(5)行使货物留置权(Lienoncargo):这是指当货方拒绝参加共同海损分摊且拒绝提供担保时,船方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并可以申请拍卖货物或以其他方式出卖货物,以所得货款来抵偿其应得到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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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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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担保函有什么用?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1.共同海损担保函是货方向船方提供经货物保险人签署的、保证分摊共同海损的书面文件。 2.海损担保函又分两种: 一种是限额担保函,即保险人以对货方应当赔付的金额为限而出具的书面保证。 另一种是无限额担保函(UnlimitedGeneralAverageGarantee),即货物保险人出具的不论货物保险金额大小,都对该项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予以全额赔付的书面保证。 船方在收取共同海损担保函时,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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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损失需要由哪个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6一、共同海损的牺牲由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二、《海商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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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共同海损的过失方应承担的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81.引起船货和其它财产遭受共同危险的事故是由第三人过失引起的,根据《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则不影响共同海损的成立、理算与分摊,有关各方因此分摊的共损额依法有权向有过失的第三人索赔,并对此过失带来的其它单独海损进行索赔。根据《北京规则》也是一样。 2.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引起共同海损损失的事故是由货方过失造成的,货方不能以共同海损要求其它船上各方分摊,如果其它方已经分摊了损失额,则有权向有过失的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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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海事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诉讼,以及对共同海损分摊向责任人提起追偿诉讼的,海事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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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局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1、宣布共同海损没有固定的格式; 2、你的问题犯了一个原则性错误,即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的适用,要由各关系方以合同的方式确定,船方无权自己决定适用那个理算规则; 3、我不仅是共同海损的专家,而且在我的新书-《中国海商法操作实务与典型案例解析》-中,我对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以及适用范围等都有最新的研究成果。希望我能够为你的共同海损案件作进一步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