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机动车不得实施的行为有哪些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机动车实施的行为包括: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二、机动车要变更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3)改变车身颜色的;
(4)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5)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6)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2、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4)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5)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6)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7)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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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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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哪些行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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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得实施哪些行为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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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实施哪些行为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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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对产品质量管理不得实施哪些行为?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7《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忽职守和不正当行为,避难,放纵本地区,调查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干预、依法生产产产品、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遵守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