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反向假冒的界定及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6:01:59 342 人看过

(一)商标反向假冒的界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条款首次明确规定了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关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界定,国内各学者的理解各有差异将商标反向假冒定义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或去除其注册商标并将该商品义投入市场,或广泛使用该商品,或利用该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等非法阻断或阻碍原商标和原商品联系的行为,其中被更换的商标称为“除标商标”,更换的商标称为“附标商标”。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实际上包括除标行为、附标行为、销售行为这三种商标反向假冒行为。

(二)商标反向假冒的法律特征

1.侵权主体的复杂性。商标反向假冒的行为主体是复杂主体。因为除标行为、附标行为、销售行为共同构成商标反向假胃行为,所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由不同主体分别实施这三种行为从而构成商标反向假冒的情况。当实施三种行为的行为人不是同一主体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侵权主体就具有了复杂性。

2.侵权行为的反向性。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着重点在“反向”。“商标假冒”假冒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即借他人的具有一定声誉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而牟取利益;“商标反向假冒”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生产的产品,即将自己的商标用于他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利用他人商品信誉或产品质量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3.侵权客体的复杂性。商标反向假冒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首先,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更换或去除其商标并再次投入市场是对商标权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其次,该行为误导消费者从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再次,商标反向假冒使市场上商标与商品之间的真实联系被隔断,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行为人的竞争对手而言构成不正当竞争

4.侵权后果的特殊性。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虽然表面看可以扩大原商标权人的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在特定情形下不但无损于且有利于他人的商标声誉或产品声誉,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由于割裂了原商标权人商标和商品的联系,必然损害原商标权人商誉的建立和进一步增强。

商标反向假冒构成要件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作为商标侵权行为之一,其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须为故意。无论何种形式的假冒,行为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过失一般不是假冒者的主观心态。而且,行为人还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和商品的权利人分离。

2.客观上须实施了更换或去除他人注册商标并将更换为自己商标或去除商标的商品再交易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将更换的商标所依附的商品仅用于观赏、研究等目的,并未给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造成误认,也不足以认定为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或去除他人注册商标。如果行为人更换商标是经过注册商标权人同意的,则不是侵权行为。只有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才有可能构成商标反向假冒侵权。如果该商标是共有商标,则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也是商标侵权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反向假冒理论与我国商标法
    正值我国商标法修改之际,对商标反向假冒理论的取舍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立法。因此有必要全面认识这一理论,井对我国的立法提出尽可能多的建议以供参考。我国自1994年出现了“枫叶”诉“鳄鱼”不正当竞争案以来,知识产权界对商标反向假冒理论这一“舶来品”进行了深入、持久地探讨。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有人认为“似乎难以自圆其说”,“本案判决尚有斟酌的余地”,还有人认为这“在国外是老问题,并且是已经解决了的”。正值我国商标法修改之际,对商标反向假冒理论的取舍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立法。因此有必要全面认识这一理论,井对我国的立法提出尽可能多的建议以供参考。一、商标反向假冒理论的发展假冒侵权原本属于英国普通法中的违法行为。在英国判例法中,早在工业社会初期就反对模仿他人商品标识或名称,原告不希望自己的商标同他人商品联系在一起。假冒之诉是在遇到一些典型案例以后发展起来的,在这些案例中,原告因竞争者的误导而失去消费
    2023-06-08
    9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反向假冒商标侵权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欺骗了消费者,造成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对于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行为完全可以运用刑事手段予以制裁。(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售,以牟取暴利。(3)在行为对象方面,反向假冒行为直接指向他人生产的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的声
    2023-03-26
    187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刑法规制
    (一)刑法规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依据其一,反向假冒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巨大。正如上文所阐述的那样,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具有多重性质的危害行为,它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也是多方面的。再考虑到商标法第52条将四种危害性大致相当的商标侵权行为列举在一起,笔者以为,整体而言,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法益侵害难以低于其他的商标犯罪行为。具体说来:首先,这种行为导致原商标权利人投入的巨大的人力、物力、智力建立起来的无形资产的丧失(品牌增值机会、市场份额和市场利益的慢慢丧失);其次,这种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会增加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搜寻成本和辨别成本,使消费者支付更高对价,并且要承担无法获得真正的生产厂家直接售后服务的风险,从而达到侵权者利用他人的商品来树立自己的品牌和商誉的最终目的;最后,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助长了市场的垄断,增加了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交易成本。实践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
    2023-06-07
    375人看过
  •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性质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性质1.从商品、商标、商标权三者关系角度分析。众所周知,商标系表彰商品之标记。在商标使用人方面,商标功能主要在于表明商品之不同来源;在消费者方面,其功能主要是代表着恒定之商品质量。商标功能的发挥须以商标与商品相结合为前提,而商品则借助商标来扩展其声誉,吸引消费者。商标权则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拥有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商标功能的发挥。纵观各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内容及保护范围均是从商标与商品相结合的角度来设置的。如中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之商标和核定使用之商品为限。”可以认为,就一件具体的商品而言,在其上是否存在某一注册商标权应以该注册商标是否已和该商品相结合为标准来判断。如果两者处于结合状态,该注册商标权存在,否则在该商品上不存在该注册商标权。在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中,被反向假冒人之注册商标已脱离了其核定使用之商品,在此分离状态下,该商品上不
    2023-04-19
    247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的侵权分析
    首先,这种反向假冒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损害。直接损害的就是商标权利人的利益。这种利益既包括商品上体现的直接财产利益,也包括企业商标上体现的无形价值。表面上商标权人把商品卖出好像是已经实现了其商品上的价值。但事实上其商标上的利益是受到了侵害。因为从前述的对商标的本质功能上考察,商标从其最初的区别商品的功能到后来的可以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进行转让,这个发展的历史说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有了改变,不仅在于保护商标的财产利益,而且也开始重视了对商标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给予保护了。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饱含了创作者的心血与汗水,物化载体的价值与其无法相提并论。正是由于创作者的精心投入,其智力成果受到了社会和消费者的欢迎,物化于有形载体中的无形产品成为畅销品。这就是为什么驰名商标的价值这么大。一批假冒商品上市造成的损失除了销售直接减少外,往往会对该商标的市场声誉造成毁灭性的打击,19
    2023-06-07
    356人看过
  • 怎样辨别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
    2023-08-04
    330人看过
  • 判断商标反向假冒的技巧与方法
    商标反向假冒的认定如下:1、其主体只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生产类似产品的生产者有关,不包括销售者;2、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主要是窃取产品声誉,为行为人造不当利润;3、反向假冒直接指向生产的产品的本质是窃取或贬低产品的声誉;4、反向假冒表现为在市场上购买生产的商品,用行为人的商标标志代替的商标标志,继续将商品投入流通。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关于共同犯罪行为中共犯的认定,就是要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跟犯罪行为的实施存
    2023-07-04
    77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如何救济
    当事人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要通过委托有涉外代理权的机构办理。商标反向假冒不仅损害了商标持有人的权利,而且也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作为权利人需要积极的索赔,但是索赔过程比较的复杂,且容易产生纠纷,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一、如何认定反向假冒商标侵权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欺骗了消费者,造成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对于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行为完全可以运用刑事手段予以制裁。(1)在行
    2023-03-21
    264人看过
  • 正向假冒与反向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了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和处理方式。当事人可协商解决纠纷,若无法达成一致,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的可处罚款不超过违法经营额的五倍,未达到五万元的可处罚款不超过二十五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包括:一、侵权人是销售商或中间商;二、侵权人去除或覆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若侵权行为引起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
    2024-01-05
    299人看过
  • 试论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
    商标反向假冒的概念源自美国1946年兰*姆法(即美国商标法),在界定这一行为时用的一组词是ReversePassing—off,字面的意思是相反的骗卖”或颠倒的骗卖”。商标反向假冒可以理解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撤、换他人合法贴附的商标后,再将商品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反向假冒中,行为人是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这是反向假冒与假冒商标最明显的区别。反向假冒分为两种,一为显性反向假冒(expressreverepassing—of),指侵权人擅自将他人商品上的商标除去,换上自己的商标,并将该商品作为自己的产品再次投入市场流通的行为。二为隐性反向假冒(impliedreversepassing—off),指将他人合法贴附于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并不换上自己的商标,在无任何标识的情况下出售的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前者是利用自己的商标窃取他人的商誉,后者是剥夺他人商誉但侵权人
    2023-06-14
    288人看过
  • 仿冒行为的法律特征及认定
    style="margin-bottom:6px;">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下简称仿冒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以下简称假冒行为)、制造、推销假冒他人产品的产地、厂名或者代号的商品(以下简称冒牌商品),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损害经营者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败坏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信誉,也愈来愈成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交易执法的重点和热点。仿冒、假冒、冒牌之中,首推仿冒行为普遍、猖獗,从基层执法实践来看,存在难以辨别、判定的问题。一、仿冒行为的法定概念及特征《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33号令)明确规定: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危害性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
    2023-06-07
    411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有哪些
    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的价值在于商标具有识别商品、保证商品质量以及广告宣传、促销等作用,而商标之所以能正常地发挥这些功能,是因为商标在企业的商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信息传递的渠道,因此商标功能的发挥必须以商标与商品的完全结合为前提。一、商标的法律特征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4、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
    2023-03-21
    135人看过
  • 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
    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房屋的依赖性。所有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一个共性。即都依赖于土地而存在,失去土地,则成为空中楼阁,不复存在。房屋与土地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三是房屋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限制性。农民建造住宅所需宅基地采用限额审批制度,要求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得转让。同时,宅基地的取得一般为无偿取得。四是房屋流通的限制性。农村房屋一般只能出让给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而且应是无房户,否则便是擅自处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
    2023-03-15
    205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点(一)随着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商品保护意识低下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市面上大量假冒知名品牌商标商品的出现,同时也造成了侵犯商标权方面案件的逐年递增。(二)假冒知名品牌商标商品能获取比普通假冒商品更高的利润,驱动了一些不法商徒不顾风险走捷径,利用高仿真技术制造出超A货、A货、B货此类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真假的假冒商品。(三)消费大众盲目的推崇名牌产品,正宗的国际品牌商品高额的售价令囊中羞涩却又喜爱国际知名品牌的消费者转而购买高仿真的假冒商品。比起正宗的国际品牌商品,仿冒品不仅款式逼真,价格也低于正价商品好几成,供需效应造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的频繁发生。二、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2023-03-17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所谓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下文简称反向假冒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欺骗了消费者,造成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
    • 2022年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及其法律规制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及其法律规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
    •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定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6
      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的价值在于商标具有识别商品、保证商品质量以及广告宣传、促销等作用,而商标之所以能正常地发挥这些功能,是因为商标在企业的商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信息传递的渠道,因此商标功能的发挥必须以商标与商品的完全结合为前提。
    • 2022年什么是反向假冒商标侵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 商标反向假冒是怎么回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9
      商标的反向假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