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8:33:31 450 人看过

我国人事部门主要是通过人事档案进行管理,人事档案记录着每个人的身份信息、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等,从小到大的荣誉和惩罚也都有记录,我国是法治国家,档案转出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规,那么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一、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二、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地点

窗口咨询: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事项窗口

三、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1、人事档案存放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个人;

2、已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的法律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地点是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事项窗口,满足转出条件的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明办理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档案相关文章
  • 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规定有哪些
    一、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规定有哪些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伤残人员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3、《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0〕33号)第二十五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二、淄博市
    2023-05-18
    330人看过
  • 档案管理应该注意哪些法律规定?
    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十二条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第十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第十四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
    2023-04-27
    55人看过
  • 淄博社保转移流程有哪些
    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2、无任何欠费记录跨省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4、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5、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办理材料一、企业养老保险(一)市内转移(1)养老保险手册(二)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1)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一)市内转移(1)养老保险手册(二)市外省内转移(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三、医疗保险(1)市内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养老转移。淄博社保转移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一、市内跨县区及企事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企业之间、机
    2023-05-09
    371人看过
  • 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怎么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二、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
    2023-05-25
    283人看过
  • 淄博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
    一、淄博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其他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6〕120号(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第二章范围对象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
    2023-05-14
    98人看过
  • 淄博市伤残等级评定有哪些规定
    一、淄博市伤残等级评定有什么规定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对公示的意见进行审核,在《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二、淄博市伤残等级评定的办理材料1、个人书面评残申请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意见3、档案材料4、伤残原因记载5、医疗档案6、身份材料7、退役军人身份材料三、淄博市伤残等级评定的办理条件《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
    2023-05-14
    486人看过
  • 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法律怎么规定
    一、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法律怎么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
    2023-05-25
    414人看过
  • 淄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淄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的法律怎么规定1、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
    2023-05-13
    183人看过
  • 人事档案转出的手续
    人事档案转出的手续如下: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当事人带走;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
    2023-08-11
    171人看过
  • 淄博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都有哪些流程
    淄博市民为了让自己日后能够享有良好的养老保障,大部分人都计划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据悉,个人在办理淄博养老保险时,除了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材料,还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1、个人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2、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若是符合条件,则持《淄博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表》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存折或储蓄卡;3、个人参保人员应在社保局指定的银行办理养老保险缴款账户,并按照自己选定的缴费标准,于每月20日前在淄博联网的任何银行网点存入足额存款。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未扣款的,将按规定从欠缴的次年起加收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进行淄博养老保险办理,首先要携带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机构受理审核后,若是满足条件,您只要按时缴纳保险费用即可。不过,个人在参保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材料,否则无
    2023-05-10
    116人看过
  • 淄博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有哪些规定
    一、淄博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有哪些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淄博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受理条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2023-05-14
    447人看过
  • 淄博市农转非办理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农转非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指标: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2、初审: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5、复核:省市
    2023-05-30
    123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档案出卖罪的规定有哪些?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新刑法脱逃罪判几年脱逃罪的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
    2023-07-11
    424人看过
  • 淄博市伤残鉴定在哪办理
    一、淄博市伤残鉴定在哪办理淄博市南通北路99号二、淄博市伤残鉴定流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三、淄博市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
    2023-05-14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更多>

    #人事档案
    相关咨询
    • 人事档案一般在哪,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9
      人事档案一般在用人单位,毕业后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学校将人事档案转交给用人单位。
    • 国有档案转让出卖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档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8
      档案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国家的档案作出相应的规定,国家的档案必须根据这一部法律进行保存和开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从行政法规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
    • 淄博有哪些梯田类转让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1
      1、梯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 人事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吗,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根据现有的情况,人事档案丢失,是不能补办的。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