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认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移送的,当事人对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由本院作出判决一个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再移送。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起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二,涉外民事诉讼法管辖权的类型。牵连管辖:即特别区域管辖,是指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人在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中实际接触案件的地点的法律管辖。协议管辖: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选择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应诉管辖:涉外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但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专属管辖权:中国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合同引起的诉讼具有专属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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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移送管辖发生在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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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管辖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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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之间发生争议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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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所有权是在交付的时候发生转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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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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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30指定管辖权的概念是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在诉讼活动当中都是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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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30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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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区域性的管辖权转移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9一般来说,管辖权的转移是有一定原因的,因为一般案件立案后,法院有管辖权,管辖权的转移只有在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后才会发生,所以下级法院需要申请,或者上级法院自己决定。管辖权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一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本质而言,它是对等级管辖权的一种灵活性和补充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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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候是……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