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单家银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6:22:36 271 人看过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是这样的:广义的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狭义的信用卡即银行卡。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5日颁布)的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其中,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又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种。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借记卡按照不同功能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透支功能,后者没有透支功能。信用卡诈骗罪是否包含借记卡,在刑法理论界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支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第一,信用卡是商业银行业务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刑法应当根据银行法的规定以及银行业务习惯来确定其含义和范围。当专业领域的法律概念发生变化时,刑法理解应当同步,以新的法律规定为依据。第二,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因此不包含在信用卡内。持“肯定说”的学者则认为,首先,我国发行的信用卡大多是准贷记卡和借记卡,贷记卡业务还处于启动阶段,从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实际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角度分析,借记卡应当包含在信用卡之中。其次,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主要是借记卡,借记卡在实际数量和使用频率上要远远大于贷记卡,实践中发生借记卡诈骗的可能性要比贷记卡诈骗的可能性大的多。可见,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实际上已经考虑到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功能上具有相同之处,在立法时已经将借记卡纳入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之内。笔者认为,在现行刑法未对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内容作出修正之前,该罪中的信用卡应包含借记卡。第一,从刑法的立法原意上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定时,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的借记卡就已经包含在信用卡的范围内。我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是以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的相应行政法规为依据的,其立法原意是要将借记卡归入信用卡诈骗罪规制的范围之内。虽然银行业务管理活动中对信用卡的含义作了调整,但实际上只是在名称上对信用卡进行了规范,而并没有改变其实质的内涵。行政法规中对定义的变化固然有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今后我们对刑法规定进行完善和修正也存在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是,这种变化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影响或改变刑法立法原意的理由。第二,从刑法的规定角度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我国刑法规定了具体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其中只有恶意透支不能适用借记卡使用范围,而其他如使用伪造的借记卡、使用作废的借记卡、冒用他人借记卡等行为均适用于借记卡,因此借记卡诈骗可能造成与贷记卡诈骗一样的社会危害性。考虑到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功能上存在许多相同之处,立法时已经把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规制的范围之内。第三,从刑法理论上理解,应将借记卡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内。借记卡和贷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借记卡和贷记卡在其他功能上并没有实质的区别。因此,除在恶意透支这一信用卡诈骗形式上有所不同外,利用借记卡进行诈骗和利用贷记卡进行诈骗不应该有实质的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建议将信用卡诈骗罪修改为银行卡诈骗罪
    近来,笔者连续办理了数起金融诈骗案件,发现犯罪分子使用了相同的作案手法:先是从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旁偷窥他人银行卡(主要是银行借记卡)的卡号及密码,然后利用电脑和磁卡读写器复制银行卡,最后再通过自动柜员机使用复制卡窃取他人钱财。关于这类案件的定性,实践中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另一种意见认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构成盗窃罪。但笔者认为这三种意见都有不妥。其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施行)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大类,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两种。很显然,借记卡与信用卡没有种属关系,如果把伪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归为信用卡诈骗罪显得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其二,我国刑法第194条第2款对金融凭证作了界定,是指除汇票、本票、支票之外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
    2023-06-11
    73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行的刑罚如何?
    信用卡诈骗6000元左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1、信用卡欠款不还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60万左右怎么判刑盗窃60万物品的判刑为:盗窃60万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2023-07-15
    52人看过
  • 被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会应该如何处理
    一、被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会应该如何处理被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
    2024-01-16
    206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
    2023-02-21
    94人看过
  • 诈骗信用卡罪怎么认定
    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可以从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害的客体为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套现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套现金额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全国信用卡在逃人员1、这个只有公安系统人员查询,其他人员无法查询。2、公安部对重大
    2023-06-24
    41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如何定罪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几年?《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2023-03-12
    132人看过
  • 信用证诈骗行为如何定罪
    我们来看一下案例:陈某,某集团公司总经理;方某,某股份公司总经理。1998年8月,二人串通,共谋诈骗银行贷款之事:在未取得外贸主管部门许可证的情形下,以方某股份公司向陈某集团公司出口电解铜为名,欺骗**公司为其代理出口,**公司分别与陈某集团公司和方某股份公司签订出口外贸合同和代理出口电解铜合同,然后以陈某集团公司提供的信用证作为抵押,由**公司向某银行总行申请贷款。1998年9月2日,陈某提供申请人为**MARCO公司,受益人为**公司,BHF银行纽约分行向中国某银行总行开出货物3000公吨电解铜、金额510万美元的跟单不可撤销信用证,**公司与1998年9月28日以其抵押,获得贷款3700万元人民币,扣除50万元代理费后,**公司将剩余款项转入方某股份公司,然后转入陈某集团公司。得到贷款后,陈某集团公司与方某股份公司根本无法履行合同,致使信用证支付条件失效,银行总行根本无法获得信用证付
    2023-06-12
    395人看过
  • 信用卡主要诈骗行为认定
    信用卡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顾名思义,信用卡的基本名义是信用,以此凭证,持卡人就可以在暂不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先得到某项商品或服务,进行消费活动。信用卡在经济活动中主要具有转帐结算;消费信贷;自动存取款等功能。由于信用卡的使用是以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这就决定了信用卡业务也同时具有较多的风险性。信用卡是一种大众化的支付工具,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发卡机构或者特约商户增加损失的风险,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明确在信用卡业务当中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使司法机关在处理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明确的法律可以遵循。(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这里规定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用信用
    2023-04-22
    17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二、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方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
    2023-02-28
    241人看过
  • 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了如何定罪
    一、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了如何定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然把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涉嫌犯罪公安机关需查明哪些事实?(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
    2024-01-23
    168人看过
  • 诈骗罪信用卡应该如何定性
    信用卡诈骗的定性: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信用卡欠5万元被告怎么判信用卡欠5万元被告一般是判归还欠款。若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二、信用卡还了8000可以立案吗信用卡还了8000可以立案。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1、使用伪造信用卡;2、使
    2023-04-10
    336人看过
  • 诈骗信用卡罪如何判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欠信用卡的钱还不上会坐牢吗欠信用卡的钱还不上不一定会坐牢。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小,则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并且对于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持卡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二、信用卡逾期四个月会不会坐牢?如果是正常的银行借贷4万元,即使逾期不还的,也只是民事纠纷;如果是信用卡借贷,逾期不还,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2023-03-11
    398人看过
  • 单位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合同诈骗
    2023-04-10
    235人看过
  • 银行诈骗聚众电信诈骗案罪金额如何确定
    认定电信诈骗集团的犯罪金额的标准是: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如果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如果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一、被诈骗3000元,可以立案吗能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虚拟货币诈骗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虚拟货币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一、被骗追钱的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是网络诈
    2023-06-27
    2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银行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7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犯罪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
    • 银行诈骗信用卡怎么定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
    • 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如何认定,银行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9
      一、恶意透支 1、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恶意透支”。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进行信
    •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银行卡罪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7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信用卡诈骗罪则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