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四百二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由于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合一审理和判决,当事人只能一同起诉或应诉,否则当事人将不适格。因此在起诉或应诉时,如果有部分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就需要追加当事人。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追加。根据《民诉意见》,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但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被追加的被告,如果不愿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可以对其缺席判决,但对符合拘传条件的被告,则可以通过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
如何认定必须参加诉讼当事人
108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非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多久申请再审
145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如何参加诉讼?
74人看过
-
侵权人必须参加诉讼吗
446人看过
-
冒充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如何处罚
411人看过
-
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
466人看过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
必要共同诉讼人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有什么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6可以追加第三人原告诉讼参与人,就是从那家诉讼的所有人。当事人,仅指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而且可能承担败诉风险的人。其他诉讼参加人,可能以他人的米格一参加诉讼,如代理人原告和被告可能是两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
-
刑事诉讼中, 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01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除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和证人、鉴定人、书记员、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各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学习的重点。
-
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进行多人以上的,其他原告人如何确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在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只有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但是也有的案件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为2人以上,甚至双方均为2人以上。《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他们都与本案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案件的处理结果都会涉及到每个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或
-
必须参加共同诉讼的人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一般都是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之后,开庭审理之前,也有个别的发生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如果被追加参加诉讼的是原告,经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后,其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经人民法院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不予追加其参加诉讼;但是如果被追加参加共同诉讼的是被告,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
-
一审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应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