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生效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11:17 93 人看过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达成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签约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分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分居期间夫妻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订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医疗事故中的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赔偿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下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使用欺诈手段达成的赔偿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离婚前财产协议书在是否有效

当协议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财产协议书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永久居住权是否属于房屋权益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341人看过
  • 保密协议是否永久有效?
    如果是单纯保密协议的话,是永久有效的(保密协议可以是长期有效的)。但是如果附带竞业协议的话,需要载明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且在劳动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之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违法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违法的保密协议是无效的。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
    2023-08-02
    66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
    一、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二、写了永久居住权的还有继承权吗写了永久居住权的有继承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
    2023-03-29
    71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怎么样才能有法律效力
    永久居住权声明无效。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设立居住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只有房屋永久居住权声明而没有居住权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永久居住权可以进行公证。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二、居住权法律特征是什么第一
    2023-03-26
    438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需要设定,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其他情况需要根据房子所有人的意愿来确定。二、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买卖吗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居
    2023-03-25
    262人看过
  • 离婚协议房产居住权有没有效呢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居住权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户口本上的人员是否具有居住权?户口本上的人员并不享有居住权,仅房产证上所登记的人员才享有对该房产的居住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民法典居住权怎么办理当事人需要事先订立一个居住权合同的,合同设立后,当事人要拿着合同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设立之后不可以转让、继承。居住权不可以出租,居住权人死亡或者合同约定的居住权到期之后,居住权消失,但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
    2023-06-20
    125人看过
  • 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是房屋的一项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173人看过
  • 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该如何验证
    房屋验证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房屋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一、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民法典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2023-06-22
    468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的承诺能够收回吗
    可以。但部分产权人对于非产权人的居住承诺无法实现,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房屋产权所有者承诺书市审批中心、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拆迁办、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承诺人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承诺人拟将出租给__________用于。现作如下承诺:一、该房屋属工业用厂房,按照规定不应用作开设用途。为确保该房屋的有效利用,自愿将该房屋的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出租给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二、承诺人承诺,该__________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及主体结构,仍为工业用厂房,承租方__________在房屋主体结构上装修装饰部分和配置的设
    2023-06-13
    228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所有权人仍享有房屋收益权和处分权,并且可以对房屋进行出售或抵押。但是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会遇到障碍。这是因为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仍在继续,即使房屋过户,居住权人的权益仍需得到保障。此外,新房主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在设立居住权时,需要考虑到居住权人的权益,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仍然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且可以对房屋进行出售或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居住权消灭,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新房主不能催人或租房子。 房 屋 所 有 权 的 限 制 : 居 住 权 的 影 响房屋所有权的限制:居住权的影响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而居住权是指房屋内特定区域或设施的使用权。在某些情况下,居住权可能会受到房
    2023-09-12
    104人看过
  • 有哪些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永久居住权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居住权,但不可以约定永久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不计提赡养费吗离婚协议中不可以约定不承担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8-13
    372人看过
  • 私下签永久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协议离婚、一方立字据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无权放弃抚养的权利义务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承担,即使已经有协议或判决,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一、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
    2023-04-03
    212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是永久有效的吗
    一、竞业限制协议是永久有效的吗不是。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根据2007年6月29日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二、竞业限制范围是什么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职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相对应,在特定的地区内,一定的时间内离职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当事人约定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适用的范围包括:1、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甚至任职,2、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3、离职之前不得抢夺雇主的客户,4、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5、离职后的特定时间和特定领
    2023-06-14
    418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能买吗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买卖吗是不可以的。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
    2023-04-04
    36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公民签订的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1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加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7
      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暂住证居住权协议书有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8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到底有没有签订永久居住权协议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2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生效后给女方多久的居住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6
      居住权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