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即指某一笔债务发生后,当事人依照约定的时间分期履行,债务的内容和范围在债务发生时就已经确定,不因分期偿还而发生变化,债权人之于债务人的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应与定期给付债务相区分,定期给付债务是继续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定期发生债务,比如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是在合同履行中不断产生的,承租人支付的每一期租金都是其在一定时期使用租赁物的对价,在使用租赁物之前,租金债务并未发生,因而在各期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债权都是独立的,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因每笔债务的独立性而分别计算。
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及时主张权利。债权人之所以同意债务人分次偿还同一笔债务,有可能是当事人之间存在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或是亲属关系,债权人为了使债务人能够全面履行债务,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债权人没有及时主张权利是出于与债务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如果对分期履行的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有可能导致债权人因为担心债权过期而频繁主张权利,不仅不利于维持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反而徒增当事人讼累,导致司法不经济。
一、请问欠条民法典上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是3年。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
当债务分期履行时,诉讼时效应该怎么算
408人看过
-
创新强制执行迟延履行计算方式:提升执行效率
2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427人看过
-
怎么计算逾期履行债务利息
432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165人看过
-
调解协议分期履行,第一期不履行能执行吗
482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执行工作中的迟延履行期是怎么计算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起算,分期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1、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法律没有规定。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
-
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司法解释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符合同一债务的特征。当事人约定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对同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该债务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具有整体性和唯一性。因此,尽管因为对整体债务分别约定了分期履行的期限和数额,使每一期
-
怎么追讨债务,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一、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
-
迟延履行或分期履行债务利息怎么计算,有什么标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批复》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批复》规定的“并还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清偿顺序的分期履行执行款中,既有本金,又有利息。这一规定理论上讲是正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有效执行。近年来,人民银行的利率多次调整,假如分期履行执行款的期间经历了5次利率变动,按本金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