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投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月薪的三倍的,应当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
法定终止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中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如果工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这不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工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则无需征得雇主的同意30天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选择职业的权利。这是工人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被称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30天,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正式终止。
2、特殊终止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补偿:(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无故扣发或者拖延劳动者工资的;(4)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的;(5)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支付工资。“
三、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不续签的不同阶段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不续签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后,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阶段: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根据《关于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履行了诚实信用义务,且由于不可抗力、事故或劳动者拒绝签字等非用人单位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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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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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再与到期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企业有何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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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签合同那么存在哪些后果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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