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制是否仍存在抽逃资金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12:21 72 人看过

认购制是否仍存在抽逃资金罪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取得预许可的事项,除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不再实行工商登记前由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商业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凭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工商登记制度由“先许可后许可”改为“先许可后许可”。新政策体现了“宽进严控”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额,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逾期不能支付的,到工商行政管理窗口填表修改章程。申请延期

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实收制度与认缴制度的差额:

1.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制度是指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和公司业务许可证注册资本数额相同,实收制度占用的资本计入企业经营成本。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已于期初清偿,后续债务纠纷可及时解决(以实际注册资本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指公司对已确认的注册资本分期清偿设定期限,而且不需要一开始就全额付清。这一体制改革对创业初期资金匮乏的人群非常有利。一开始,他们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只需要在章程期限内全额缴纳。但是,如果公司在未支付阶段发生债务纠纷,还需要支付全部剩余资金(相当于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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