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1:54:30 42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具备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市权限内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2)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要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第三条);

2、依法应当办理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条件(第十三条);

3、满足入河排污口设置条件(第十四条)。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珠海市高栏港分厅进行登陆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办理。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509室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高栏港区海洋和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17年)

第二十三条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支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年)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2017年)

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设置入河排污口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2017年)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2017年)

第五条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除下列情况外,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一)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该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二)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审批;

(三)设置入河排污口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是按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汕头潮阳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需要多少开销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五、办理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六、法律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
    2023-05-28
    72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期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15(工作日)三、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四、办理机构鼎湖区水务局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肇庆市**区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
    2023-05-28
    194人看过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不影响公路安全和交通安全;2、在穿城镇路段,受条件限制,确需在公路用地上设置变压器的,应符合电力技术标准,保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有安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在非穿城镇公路,应离开建筑控制区设置;3、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许可机关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已经组织了听证;4、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5、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原件需盖单位公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
    2023-12-21
    95人看过
  • 始兴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始兴分厅始兴县水务局网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准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和《入河排污口登记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2023-05-28
    249人看过
  • 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服务中心2号办事大厅(乳城镇解放北路3号)二、办理材料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提交此项材料。三、法律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设置入河排污口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
    2023-05-28
    431人看过
  • 罗定b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设置入河排污口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五条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2023-05-28
    103人看过
  • 德庆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2009年)第二十三条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支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五条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除下列情况外,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023-05-28
    5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和排污口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禁止在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按照《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河涌、湖泊、水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不符合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的水污染物。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
    • 流溪河排污口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排污口进行调查,对每个排污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定期监测排污口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流溪河流域内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和排污情况及水污染情况、排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情况每季度上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新生儿入户口流程和办理材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5
      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其中可以包括超生生育或非结婚所生婴儿,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如何申报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申报入户准备材料 1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何申报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2父母亲《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何申报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3新生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何申报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如何申报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办理流程 1到父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核监理工程监理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29
      :1、水泥应由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 2、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3、水泥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4、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项目;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 28天强度为准; 5、水泥试验单要由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
    • 常熟市安置房审核材料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4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2、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证;4、选房证明材料;5、安置对象身份证明;6、房屋区位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