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7:25:47 193 人看过

对于有关工伤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工伤仲裁所需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

3、工伤认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停工留薪鉴定书

6、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银行的工资明细清单

8、同意安装假肢鉴定书

9、若购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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