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能约定放弃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具有公法属性,不在私法自治范围内。从权利属性来看,诉讼权利属于公共权利的性质。公共权利涉及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公共权力机关依法的职权是权力和责任。合同中不得起诉的条款和民事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但两者分别涉及公法和私法。
续签合同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李先生在某大型企业销售部工作,2008年6月,李先生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其续签劳动合同,并将其升任为华北区销售经理。但同时规定,新上任管理人员必须有半年的试用期。虽然李先生认为续约还要约定试用期有所不妥,但为了升职,就与公司续签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半年的试用期。由于在工作中出现了较大的失误,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以李先生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李先生经过咨询相关专家,得知同一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做法是违法的,于是向仲裁机构提起了仲裁。
仲裁委经过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重复约定的试用期违法,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鉴于李先生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因此裁决由该公司以月工资1万元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6个月的试用期期间向李先生支付赔偿金6万元,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国四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专家范金远介绍,本案中公司的违法行为非常明显,因为公司人力部门没有严格贯彻法律规定,大大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如下几点:首先,公司不应当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其次,公司对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约定也是违反法律的;最后本案中因为新约定的试用期无效,所以没有暴露出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实际中却有不少公司都存在类似问题:公司与员工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但公司在超过试用期之后才以“不符合录用标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范金远律师通过上面的案例提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务必注意试用期期限、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试用期工资及违反试用期规定后果四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164人看过
-
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457人看过
-
合同放弃诉讼权利是可以的吗
327人看过
-
合同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吗
351人看过
-
合同写放弃诉讼权利是否有效
438人看过
-
合同是否能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412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
合同是否可以放弃诉讼权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4合同不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如果约定了,则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
-
-
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1合同不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如果约定了,则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
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合同不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如果约定了,则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