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
1、项目立项——用地单位到区、县发改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规划审批——用地单位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
3、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签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协议,或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书面同意;
4、用地申请——用地单位携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县的国土资源分(县)局提出用地申请;
5、勘测定界——分(县)局开具勘测定界联系单,并根据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勘测定界;
6、审核报批——分(县)局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7、核发证书——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分(县)局核发用地批准通知书,用地单位凭用地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登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8、上报备案——供地完成后,各分(县)局应上报市局备案,并在(各)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集体建设土地使用》中录入有关供地情况。
二、什么是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和公益性建设用地三类。
1、宅基地是指集体内农民住房及周边附属设施,一般为非经营性用地。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按照一定标准无偿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第三种类型。
2、经营性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生产性、经营性、服务性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经营行宅基地、商业用地、产业用地三大类。
3、公共设施和公益性建设用地、
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建设用地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公益性设施用地,如:提供教育、医疗、交通、文化娱乐等服务、主要为村中小学、卫生站、村委会办公室等。
三、办理条件
1、项目用地申请单位具有申请集体建设用地资格;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3、占用耕地的,已落实耕地补充措施;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4、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5、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6、建设项目已经发改委等部门审核同意;
7、占用林地已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8、存在违法用地的,已依法查处。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
360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使用权
50人看过
-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285人看过
-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指南
154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105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323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2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经所在乡
-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逐级报有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
-
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证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11.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权证分两大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只有这两类土地上可以搞建设(建房子),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才能建房子,相关部门验收后才能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目前,在集体土地上盖房子买卖不合法,谈不上得不得“土
-
建设用地使用程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0(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定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
-
集体土地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71、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2、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