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中最高额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4:30:43 247 人看过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点: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

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4.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的一点看法

绵阳市司法局乔建钢

日前,我市一家金融机构向原办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的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经查,该公证处于2002年5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书,并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出具后,借款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分三次借款1000万元,其中一笔借款400万元的还款期限已于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申请日前届满。公证处经审查后,以借款合同未经公证为由拒绝为其出具《执行证书》,与金融单位发生分歧。

金融单位认为:他们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经公证并依法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处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对此案的处理,公证人员存在两种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虽然经过公证并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但由于它仅仅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在主合同未经公证的情况下,不能够根据从合同的约定出具《执行证书》。

另一种意见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从形式上看,虽然它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但它是在借款合同之前签订的,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是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签订的;既然《最高额抵押合同》已经办理公证并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那么,即使《借款合同》未办公证,只要其约定的借款未超过担保额度,就应当维护《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强制执行效力,在向债务人核实债务内容后,可以出具《执行证书》。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因为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以“确认经公证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强制执行效力”为前提的。而恰恰是因这一大前提的错误,导致其判断结果的错误。因为公证机关不能赋予《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我们首先应当明确,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类公证的对象是债权文书,而不是其他法律文书;其次,债权文书是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本案中所举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是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而是为保证债权文书(主合同)的履行而签订的、以担保为内容的、仅作为债权文书组成部分的从合同。由此可见,抵押合同作为债权文书的组成部分,不具有债权文书的必备要件,公证机关不能将它等同于债权文书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这是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是否会无效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会无效。一、导致主合同无效担保人还用承担责任吗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根据此规定,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的,担保人对主合同的无效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没有过错的,因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二、无权抵押的效力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此时抵押权自然无效。三、最高额抵押有哪些法律特征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具体有: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
    2023-03-14
    86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选择与适用
    最高额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形成的一系列合同。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债权额度均是不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
    2023-04-21
    434人看过
  • 抵押额最高的法律规定
    最高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最高额抵押登记?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一)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二)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三)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
    2023-08-09
    356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最高额抵押的特点
    一、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有:1.是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但一般是多个债权。2.所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时间点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为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3.是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一般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担保的金额等都已经确定,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债权,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金额不知,确定的只是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4.是在转移上,一般抵押权要求债权转移的,抵押权也随之转移;但在最高额抵押权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最高额抵
    2023-06-23
    302人看过
  • 最高额借款合同定义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是指保证人与贷款、借款人协商,在最高贷款债权额度内,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于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基于“最高额保证合同而达成的借款担保合同,是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统一体,它对于减少金融部门人、财资源的浪费,简化借款手续,增加借款行为的透明度,维护借、贷、担保三方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一般担保和最高额担保区别1、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2、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3、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来说,如果是最高额保证,在保证合同中会有“最高额保证”的字眼。4、最高额保证
    2023-03-08
    307人看过
  • 借款合同可附最高额抵押吗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当事人对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限额、最高额抵押期间进行变更,以其变更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在特定后,债权已届清偿期的,最高额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
    2023-03-24
    285人看过
  • 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2)
    第五条抵押登记5.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与贷款人应及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抵押人与贷款人应依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2借款人主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六条保险6.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物的相关保险。保险期限届满日应不早于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保险金额应不低于第二条约定的最高余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6.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4.7条的约定处理。6.3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
    2023-06-08
    401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意见书
    近日,绵阳某金融机构向原公证处申请出具最高额抵押合同执行证明。经调查,根据双方申请,公证处于2002年5月办理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书,并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签发后,借款人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分三次借款1000万元,其中一次借款400万元的还款期限在《执行证明》申请日前届满。经审查,公证处以借款合同未经公证为由,拒绝出具借款合同“执行证明”,与财务单位意见不一致。金融机构认为:与借款人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依法公证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处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执行证明。
    2023-05-08
    460人看过
  • 在抵押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转让?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一类借贷纠纷,通常发生在关系较好的朋友、同学之间,各方在借贷初期并未对资金关系做出明确的约定。公司发展较好时,借款方会主张该资金为借款,仅愿意归还本金;公司困难时,借款方会主张该资金为投资,拒绝归还本金。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借款关系,那么借出钱的一方到期后有权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有约定);如果是投资关系,那么意味着利润风险共但,投资人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这种类型的案子在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区分资金关系是借贷还是投资:是否存在保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在这种情况下,此种资金关系为借贷。看公司章程以及是否履行了工商登记手续。若公司章程载明出资人为股东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则该
    2023-06-16
    483人看过
  • 2022最新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模板
    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人: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种类:_________;2.借款用途:_________;3.借款期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5.对外
    2022-04-23
    39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
    一、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最高额抵押的特点有: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3.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4.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所有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何担保等问题。二、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最高额抵押后就不能再抵押了,在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在房屋抵押市场上,如果借款人在某一金融机构做了最高额抵押,那么他就做不了二次抵押了。三、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2023-04-25
    35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划分及其含义
    适用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利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利息根据一定的利率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3-07-08
    29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
    一、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是: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最后,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二、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有: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
    2023-04-25
    445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先于主合同有效吗?
    倘若最高额抵押之主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则相应的抵押合同亦会失效。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担保物权类别中找到答案。实际上,最高额抵押权作为其中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物权,深受从属性特征的约束。根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一旦主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其附属的抵押物权自然也就失去了依据,从而宣告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一)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05-02
    36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最高额抵押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最高额抵押的常见问题又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最高额抵押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那么,对于最高额债权的常见问题又有哪些?请看下文
    •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诉讼时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2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关于最高额抵押合同诉讼时效的问题,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不同的抵押物如何设定同一最高额抵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合计最高额抵押合同为2000万,别墅可抵押五成即1500万,两套物业同时入押。需注意两点:1,自身征信是否符合抵押行最高额抵押征信标准,某行根据其征信可给出最高额抵押方案。2根据抵押行对征信的要求和抵押物政策有所不同。例:某君有住宅一套一千万,抵押行对不同类型抵押物所给出的抵押成数及额度。回答完毕,别墅一栋三千万。其中,住宅可抵押七成即700万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会无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2
      1、《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 最高额抵合同中的最高债权额如何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我国法律目前只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未规定最高额质押,实践中最高额质押债权额比照最高额抵押确定。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质权所担保的债权限于预定的最高担保额预定的最高担保额并不是最高额质权所担保的实际债权额。在合同约定的清算期届至时,如果实际债权额超过预定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