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屋补偿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1:25:15 339 人看过

拆迁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产权调换安置房屋补偿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置分配问题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确需取得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国务院讨
    2023-05-08
    451人看过
  • 关于本市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现就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适用问题征收集体土地中,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应当适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一)1992年1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二)原生产队建制已撤销,原农民已转为城市居民;(三)该范围内原农民居住水平明显低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农村建房办法)规定的建房标准。除上款规定以外已批准征地,尚未进行房屋拆迁的项目,以及在国有土地上按照农村建房办法标准批准建造的农民住房,拆迁时应当适用《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3号文),并可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进行面积认定。二、关于适用13号文补偿安置的房屋面积的认定(一)房屋拆迁中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应按照13号文第五条规定执行。(二)征地公告公布时,已取得建房批文新房尚
    2023-07-02
    188人看过
  • 关于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少的,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被拆迁的农民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以统一修建安置用
    2023-08-05
    119人看过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批复
    江北区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2005年征地新政策出台前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北国土资源文[2005]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决定出台后,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我市也分别以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转发或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二、请你区在实施征地和征地前期工作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28号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及市有关配套文件政策办理。三、关于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53、55号有关内容的修订工作正在论证中,何时颁布实施,尚无定时,不能以等修订意见批准颁布为由,影响征地工作的正常进行。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2023-04-22
    48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最新补充通知
    【阅读全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确保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宜春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城市住房拆迁按280元/m2标准,然后按不同结构、不同等级分别补偿,实行不区分地段,不给住户发放奖金,收回拆迁房屋残值等>策。二、拆迁安置用地征用价格一律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地类不同价格征用)。三、拆迁户的安置用地标准,按6人(含6人)以下为100m2,7人(含7人)以上为120m2的标准执行。安置用地由乡镇、街道统一掌握,实行“拆一还一”>策(包括安置用地的道路、绿化、空地等公用设施用地按1:1.7的比例提供)。四、在征用城市商品房开发用地时,对耕地全部被征用的村民小组,可适当安排部分劳力用地,但不安排在宽36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上。劳动力安置用地由安置
    2023-07-02
    278人看过
  •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网友: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要交税吗?律师回复:视情况而定。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分不需要另行交税,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部分,需要交纳契税。网友: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律师回复: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一、没房产证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不可以,没有房产证买卖到公证处公证没有法律效应。即使公证了,也不能证明买卖是合法的,关键要看该房是否允许上市交易。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会公证。安置房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可以买卖。要想排除风险,就要订立一个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并得到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安置房有两类:(一)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二)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
    2023-03-05
    204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人口安置费属于房屋的补偿款吗
    一、房屋拆迁安置人口安置费属于房屋的补偿款吗房屋拆迁安置人口安置费不属于房屋的补偿款,拆迁人的房屋被拆迁后,拆迁人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的补偿金中通常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协商的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协商的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
    2024-01-21
    450人看过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确保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宜春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城市住房拆迁按280元/m2标准,然后按不同结构、不同等级分别补偿,实行不区分地段,不给住户发放奖金,收回拆迁房屋残值等政策。二、拆迁安置用地征用价格一律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地类不同价格征用)。三、拆迁户的安置用地标准,按6人(含6人)以下为100m2,7人(含7人)以上为120m2的标准执行。安置用地由乡镇、街道统一掌握,实行“拆一还一”政策(包括安置用地的道路、绿化、空地等公用设施用地按1:1.7的比例提供)。四、在征用城市商品房开发用地时,对耕地全部被征用的村民小组,可适当安排部分劳力用地,但不安排在宽36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上。劳动力安置用地由安置户自己出资,政府代征。五、宜府发[2001]5号文件中的其它地段店面补偿标
    2023-06-10
    42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关于安全问题
    合同中出租房屋安全问题首先应在合同中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最后写明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的条款。一、租房没到期遇拆迁怎么赔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在实践中,一般主要是有关装修物的补偿问题。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
    2023-03-13
    389人看过
  • 有关征地补偿安置问题的更多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内容: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3、如果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安置费有哪些征地补偿安置费有对于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所给予的生产费用和生活补助费用。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
    2023-07-15
    41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法律问题
    近日,开封县和中牟县农民不断来电咨询关于征收土地的有关问题,其中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的问题比较多,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制订程序以及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时用什么方式方法来保护自身权益两个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国法解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定程序: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2、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
    2023-04-23
    208人看过
  • 关于城市规划工厂拆迁工人安置补偿问题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工厂拆迁工人补偿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23-06-15
    264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拆迁中的补偿安置问题
    有下列安置补偿方式:1.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应当在规划市区内,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继续执行本市规定的租金标准。2.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和公房承租人的变更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
    2023-07-19
    191人看过
  • 安置房逾期问题:如何合理补偿
    安置房逾期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偿。未在规定时间内容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要求约定方赔偿违约金,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农村拆迁如何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行政机关如果想对农村的
    2023-07-01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关于自建阁楼的安置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0
      1. 拆迁方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对被拆迁者进行合理的补偿。对于违章或超期的临时建筑,拆迁方将不考虑补偿费用,但是如果建筑在有效期内,拆迁方也应当提供适当的补偿。 2. 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或者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3. 货币补偿的金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市自行制定。 4. 对于拆迁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设施,拆迁方将不进行产权置换,仅给予货币补偿
    •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3
      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有所区别,因为其出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和法规的规范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此外,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需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可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近年来,宜兴法院每年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大部分是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纠纷。拆迁安置房形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关于林地补偿款中的安置补偿款归属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3
      林地征收与耕地征收一样,通常会给予三个方面的补偿:一是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林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应当补偿给林地承包权人或经营使用权人,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第二块安置补助费必须专项用于,不得挪作他用。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则
    • 关于有户无房安置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有户无房安置规定有:对于无房户,在遇有拆迁时要由国家减免部分税费,开发商不得盈利,个人出建筑成本,由开发商为无房户代建房屋。无房户的标准是有住房在但无照或不是自己房屋,在居住地有户口本,并且人要长期在此居住。 2、对有户无房的人,应该由政府拨付财政资金或者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救济,例如让这些人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的问题。
    • 关于公有居住房屋的安置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安置补偿中,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补偿有两种选择: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归房屋出租人所有。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解除,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