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半女童眼眉受伤幼儿园怎么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8:43:37 194 人看过

3岁半女童在幼儿园眼眉受伤

在幼儿园内,3岁半的小颖(化名)眼眉受伤。因认为幼儿园失责,小颖父母将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安贞东里幼儿园(以下简称安贞东里幼儿园)诉至法院。昨日下午,朝阳法院当庭判决,安贞东里幼儿园赔偿小颖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5097元。小颖父母回忆,去年5月21日中午,安贞东里幼儿园谷老师打来电话,称小颖在幼儿园受伤。

家长随即赶到幼儿园后发现,小颖右眼眉弓有圆形血疤,鼻部和右耳旁有血迹,伤口已被老师处理。在被带到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后,眼科医师称小颖伤口创伤很深,必须缝合,会留疤痕,去疤需到专科美容医院治疗。小颖父母称,事发时小颖只有3岁7个多月,幼儿园始终未对其受伤的原因给出合理解释,且对待家长态度恶劣。事发后,他们了解到对孩子伤口进行处理的幼儿园保健医也没相关资质,孩子被血污染的衣物未告知父母即私自清洗,故诉请安贞东里幼儿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5万余元。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颖是无民事行为人,其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身体受到伤害,该幼儿园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故对小颖的损失,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安贞东里幼儿园向小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小颖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97元。一审宣判后,安贞东里幼儿园当庭表示上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列举712种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从中可以看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课间休息时,有4个小孩在做游戏,其中一个小孩不慎摔伤,另外三个小孩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学校地板过滑,学校对学生疏于安全教育,则应当承担对学生保护不当的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

通过购买保险释放事故风险

究竟谁该为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买单呢?有关专家指出,最好的途径是购买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将事故风险释放给保险公司。目前,针对学生伤害的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校园责任险。这两种保险互为补充。其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自己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不管在何地发生意外伤害(自杀等除外),均可获得赔付。校园责任险一般由学校购买,是学生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伤害时的一种赔付手段,目前仅限于校内或由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等,并且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但许多学校资金不足,无力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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