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企业担保借款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4:43:04 139 人看过

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一般来讲,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以该行为构成非法集资为由赖账。虽然法律允许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但也要警惕该等行为向非法集资犯罪转化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一、非法集资罪如何界定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如果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即构成了非法集资。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涉及非法融资的要件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是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种类的罪名,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两者之间还是又很大的区别,首先、两者在人数上有区别:1、集资,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人获得融资。2、融资,指通过一个以上主体(包括一个主体)获得融资。次,两者在行为上有所区别:1、非法集资一般泛指超过法定融资对象人数上限获得社会资金的行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最高股东上限为80人,但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接受超过80人的投资,即可定性为非法集资。2、非法融资主要体现在“非法”上,指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融资,比如通过证件和相关证明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企业互借员工躲避社保
    外地打工者小黄,一年前来到扬州某电子企业打工。一年后,当企业调整工作岗位时,小黄才发现,单位不仅没和他签劳动合同,还不管住房不交社保。面对企业的种种违法行为,小黄赶紧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找到市劳动仲裁委向单位讨赔偿。不料,企业提供了一份企业间员工互相借用的委托人力资源协议。根据规定,既然本地企业与小黄只是借用劳动关系,小黄只能向出借单位讨要赔偿。对于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定结果,小黄表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作都一年了,单位也没签合同“用工都有一年时间了,单位怎么还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呢?”去年12月,小黄一直忧心忡忡。原来,小黄自2009年1月来扬,进入我市一家电子企业从事仓库保管工作。工作前,企业曾向小黄承诺过,只要过了试用期,就与他签合同。可眼见一年就要过去了,企业却丝毫没有签合同的意思。就在纳闷的时候,企业一位人事主管告诉小黄,根据公司决定,公司将继续聘用小黄。不过,由于岗位调动,小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借款企业的担保方式包括
    借款企业的担保方式包括:1、房产抵押担保。房产抵押担保: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这里的房产能是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用做房产抵押。也能将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另外,借钱方能将自身住房作为抵押。房产抵押后还能正常出租或使用。2、质押担保。质押担保:能将人民币存单、外汇存单、银行票据、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人寿单、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质押。3、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担保:若小企业没抵押物,能选择担保公司作为信用担保,若银行审核经由,发放贷款,担保公司会收取相当的费用。若借钱方未按时还款,担保公司将承担相当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
    2023-08-13
    57人看过
  • 工商局为企业融资担保
    只要经营生产过程中守合同、重信用、无违法记录的小微企业,工商部门将为其担保融资。昨日记者从乌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创新企业融资贷款模式,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的作用,今年出台了《乌市工商系统关于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融资的实施办法》。在动产抵押登记融资方向上,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区县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及注册登记3年以上、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中小企业,支持的产业类型以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新型工业等行业项目为主。目前,乌市工商局正在建设乌鲁木齐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该平台将涵盖工商、税务、法院、公安、安监、质监、卫生、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情况,企业信用记录也将被公布在该平台上。
    2023-06-08
    23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1、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
    2023-07-25
    132人看过
  • 企业可以对违规员工罚款合法吗
    律师法律分析:企业无权对违规员工罚款的权力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奖惩制度、考勤制度中经常有罚款的规定。甚至把工资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规定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禁止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否则将受到一定的经济或者其他形式的处罚,重者还将被开除。那么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当然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不能超越于法律法规的权限。很显然,如果该通信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罚款,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追源】《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该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
    2023-04-26
    170人看过
  • 企业对员工罚款合法吗,如何投诉
    一、企业对员工罚款合法吗如何投诉如果职工觉得公司的惩罚制度不合理的,可以与公司协商罚款的问题,如果公司的罚款制度违反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会设立管理制度,而管理制度包括奖励和惩罚制度,如果员工出现某些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形时,会相应扣除职工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
    2023-04-06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一个企业为另一企业担保借款,借款企业还不起担保企业负什么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
    • 借款企业个人是个能为该企业借款提供担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 公务员在国有企业担保借款犯法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7
      合法。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公务员为他人提供担保。
    • 法人为企业担保贷款合同怎么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2
      要看公司章程对此有没有规定。担保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 法人为企业担保借款合同,会怎么呢?怎么样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0
      要看公司章程对此有没有规定。担保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