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1:54:58 268 人看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由所在企业工会代表担任。

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产业工会或地方总工会的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举,在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后产生。

企业一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

协商双方可以聘请企业外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聘请方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协商双方也可以聘请企业外人员为顾问指导协商。

一、单位职代会决议必须通过吗

职代会决议需要表决。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二、劳动仲裁去哪里办理

劳动仲裁要到仲裁机构去办理。

但是发生劳动争议,不是说一定要先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章
  • 新疆施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工资、奖金发多少?怎么发?这些原本都是企业方说了算的事情,今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要被改变了。本月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职工向企业有序表达合理的工资诉求开辟了一个新渠道。条例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适用范围、协商代表、协商内容、协商程序、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及其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休假工资待遇;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变更、解除、终止工资集体协议的条件和程序;违约责任以及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条例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基础包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地区、行
    2023-06-05
    97人看过
  • 天津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金融危机以来,有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出台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今年以来,一些省市相继出现少数企业因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引发的职工停工、聚集、上访事件,富士康科技集团接连发生员工跳楼自杀事件。企业与职工之间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缺乏正常规范的沟通协商机制,是上述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经常性、规范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时出台了《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条例共分7章33条,从总则、协商代表、协商程序、协商内容、工资集体协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全面规范。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
    2023-06-10
    274人看过
  • 青岛108家企业签集体合同工资标准集体协商
    7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做客人民网时透露,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今后在协商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基础上,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力争到2012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记者昨日从山东青岛市总工会在城阳召开的区域性维权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标准化现场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已经建立起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1508个,覆盖职工108万余人、会员97.6万人。去年共有108家企业新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市总工会副主席冯宇介绍说: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方面,青岛起步较早,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但目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比率还比较低。冯宇说,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不满足挣钱吃饭,他们追求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职工利益的诉求发生了
    2023-06-09
    183人看过
  • 协商代表能否对集体协商中的旷工行为采取协商代表处理方式?
    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不能按照旷工处理,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号《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7月22日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0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
    2023-07-17
    39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及对策
    工资是职工主要生活来源,也是构成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是职工和企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劳动关系的焦点。通过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内容。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主体清晰,责权明确,基本具备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数企业还没有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或把工资分配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工资集体协商一直是星星之火,没有形成燎原之势。因此,有必要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进行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构成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以知识分子为主的白领阶层,主要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二是以农民工为主的企业一般职工。后者在企业中占绝大多数。大量的农民工在就业的时间、地区、企业上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多为单个或小群体活动,无正式组织,许多人个人素质相对较低,民主意识淡薄。对于在劳动报酬上的
    2023-06-10
    214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如何打破阻力
    工会参与职工工资谈判,不仅需要合法地位、职工认可,而且需要专业素质、谈判能力近日,全国总工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突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集体协商,意味着职工工资问题不再由企业单方说了算,职工有了集体话语权,其代表者就是工会,工会将在职工工资的决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实的问题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还面临着相当的阻力,譬如人们一再提到的“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不能谈”等等。如何打破这些阻力,切实推进工作,是工会面临的重要课题。企业不愿谈,源于企业的逐利性。劳动力成本的增加,自然会增加企业的压力,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矛盾和博弈是一种必然。劳动者权益现实和长远的可靠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节才能实现。现行《劳动法》、《公司法》相关条款的滞后与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应该尽快调整、完善。有了法律保障,企业不愿谈也得谈,而职工不敢谈
    2023-08-17
    112人看过
  • 集体协商代表参加协商期间享有的工资待遇有哪些
    集体协商代表参加协商期间享有的工资待遇有哪些是什么依法参加集体协商期间,工资应该照发。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27、28条的规定,集体协商代表在参加集体协商期间享有如下的待遇:第一,视为正常劳动。职工代表依法参加集体协商,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应该依法给予保障,因此视同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其工资待遇应该照发。第二,劳动合同逾期终止。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本应当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履行职务的特殊要求,《集体合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该条规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的情形。第三,原岗位保持不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
    2023-06-14
    297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如何“落地开花”
    工资是民生之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工资的获取是职工最大的利益诉求。工会代表职工提出2011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为12%,经过双方代表反复协商和认真测算,最后定为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0%.工资集体协商不能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能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铜陵化工集团华兴化工公司工会黄学超说。5月12日,在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上,华兴化工公司工会介绍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作为保障,要表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也要惩罚拒绝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在此次推进会上,省总工会出台奖罚新规,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凡是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一律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企业经营管理者一律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
    2023-06-09
    234人看过
  •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可以代表本单位吗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应履行哪些职责?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
    2023-07-25
    160人看过
  • 集体合同中,集体协商代表是什么意思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相关知识: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023-05-03
    167人看过
  • 西宁市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实施
    8月31日,西宁市兴海路地区企业第二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从此,职工方可以与企业方就工资、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协定9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工资协商制走入青海了。工资集体协商,指企业方和职工方就工资、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8月31日,兴海路地区企业第二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兴海路地区48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中华巷一企业负责人说,工资集体协商,不仅员工受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员工和企业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利益共享,最终让企业实现发展。根据规定,企业方和职工方可以就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福利待遇、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等问题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提交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提出协商的主要内容、正式协商的时
    2023-06-10
    34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何不同?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范围不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特殊行业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流程在一般情况下与内资企业并无不同。二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区别主要是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具体可查当地工商部门关于内、外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材料的发文。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传统民法的两大法定民事主体之一。法人有三个基本特征,使其与构成法人的自然人不同:法人一经成立就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由投资者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组成;法人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独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度,一
    2023-07-05
    327人看过
  • 有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领导不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面看是怕协商工作牵涉精力过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打乱现行的内部分配办法,影响企业内部正常管理;怕职工在工资协商中漫天要介,影响企业人工成本的降低。但实际上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多数企业领导不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真正含义,不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大部分企业职工也不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相关的工资政策,不知道协商什么,怎么去协商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虽然试行了几年,但目前推广面不大,实行的企业很少,实际上还是一件新生事物,它能否迅速发展,与宣传工作有着直接联系。(一)要进行广泛宣传。目前,政府对企业正处在从过去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过去微观上的指令性管理转变为宏观上指导与监控管理的“转轨”期,其职能转变必然带来一些管理方面的真空;改制企业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一些内
    2023-03-27
    191人看过
  • 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是否能按照旷工处理
    一、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是否能按照旷工处理1、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的,不能按照旷工处理。集体协商的代表,是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并且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其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2、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第二十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二、集体协商代表参加协
    2023-04-20
    5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更多>

    #工资集体协商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如何确定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 如何加强与企业集体工资的协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什么是集体协商代表,建设工会和集体合同中的代表人数是如何确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 企业集体协商代表组成人员的规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选定本方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称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每方协商代表三至九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企业规模较大和职工人数较多的,经职工方与企业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增加协商代表的人数。双方可另行选派适当数量的列席代表。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