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是否有责任催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7:34:20 141 人看过

税务机关未催报没有责任。征期将近结束时,税务专管员一般会提醒企业及时申报,但税务机关没有义务必须通知企业,企业没有申报纳税的责任需要企业承担,税务机关或专管员不承担责任。按期申报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对未报税的企业,税务机关没有责任通知。纳税企业有义务也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税。

税务机关要承担哪些义务?

税务机关承担以下义务: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3)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4)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7)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作者:杨健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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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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