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公婆可以专项附加扣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2:32:12 418 人看过

一、赡养公婆可以专项附加扣除吗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可以是公婆。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能否强制要求儿媳妇赡养公婆

儿媳与公婆的关系是因为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去世后,因媳妇与儿子的夫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与公婆的姻亲关系消灭。因此,强制要求儿媳在儿子死亡后承担赡养公婆义务是不合法行为。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被收养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儿媳与公婆的关系是因为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去世后,因媳妇与儿子的夫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与公婆的姻亲关系消灭。因此,强制要求儿媳在儿子死亡后承担赡养公婆义务,因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相应的支持。

当公婆一方死亡的,儿子继承了财产后死亡,因所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得到财产后是否有赡养在世公婆一方的义务,法律上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故不能强制要求儿媳妇承担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媳自愿履行的例外。

三、改嫁媳妇赡养公婆可以继承房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同样,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我国《民法典》未将入赘女婿作为法定顺序继承人。

但是,如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适当分得和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一)赘婿与岳父母一起生活对岳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岳父母的遗产,但这不是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取得的,而是因对岳父母赡养较多,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典原则取得的报偿。

(二)赘婿之妻去世,赘婿尚能承担对岳父母的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这种丧偶赘婿,就是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哪些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民法典》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一、我国法律上有哪些规定赡养义务1、子女父母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嘱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2、晚辈对长辈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1、子女父母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
    2023-03-08
    267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同时申报几项
    律师解答:不能的。不能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3
    76人看过
  • 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哪些呢
    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涉税对象:1、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3、本办法子女,一是指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二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享受时间: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赡养老人。为被赡
    2024-05-12
    434人看过
  • 专项扣除可以随便填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
    一、专项扣除可以随便填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是不能随便填写的,纳税人要按实际情形填写,虚假填写专项扣除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2023-06-15
    357人看过
  • 工资税有哪些专项附加项可以扣除
    1、子女教育费。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支出,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的。幼儿园也包括在其中。2、赡养老人费。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个月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如果是多子女,每个人1000元的标准。或者分摊。3、租房费。夫妻双方没有买房租房的。按照城市级别,最高每个月扣除1500,最少扣除800。4、成人教育费。个人接受学历再教育的,每个月可以扣除400。5、大病医疗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扣除医保以后,个人累计单付超过15000元,可以扣除8000元。工资税专项扣除的项目有哪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2023-08-16
    383人看过
  • 2021纳税人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如下:(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如下: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1、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另外,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
    2023-07-19
    161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一个月可以扣多少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一个月的扣除标准是:1.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024-05-05
    253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申报都可以吗
    不是;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允许从个人全年综合所得中抵扣的项目,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多元化领域。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这些附加专项扣除应于年度终结之后进行申报,即下一个年度开始之际。一般的操作流程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明示,也就是在每年一定时间段内完成申报工作。更为详细的说,我们通常会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个时候正是进行申报并享用专项附加扣除的最佳时机。在此提醒各位,专项附加扣除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申报,必须在特定时间段内遵循有关程序进行。倘若阁下符合相关附加专项扣除的申请资格,衷心建议您不要错过法定时间,及时提出申报,从而得以充分享有相应的减免优待。若您对此仍有疑惑之处,欢迎向当地税务机关或具有丰富经验的税务专家寻求更精准且专业的解读与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
    2024-04-26
    229人看过
  • 专项附加费扣除扣谁的钱?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也就是抵消计税金额的。例如工资6000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了1000,应交所得额变成了5000,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费扣除规定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
    2023-07-21
    134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工资里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是从工资里扣除,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四)住房贷款
    2024-04-23
    114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需年满几周岁
    60岁。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
    2024-05-04
    122人看过
  •  工资中如何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在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以额外扣除一些项目,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工资中扣除,而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以额外扣除一些项目,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专项附加
    2023-08-31
    315人看过
  •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一、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市税务局介绍,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据了解,为保障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2年。据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据了解,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另据央视报道,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纳税方式迎来转变,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今年年底前,个税缴纳分为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明年,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
    2021-11-13
    253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可以扣几个子女
    一、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可以扣几个子女若纳税人拥有多个孩子,则相应地需要按比例进行税务扣除。具体来说,纳税人所涉及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将按照每名子女每月固定的额度1000元进行定额扣除。在此种情形中,所谓的“学历教育”涵盖了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即小学和初中阶段)以及高中阶段教育(包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及技工教育),以及成年人所受到的高等教育(涵盖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教育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三周岁但在正式进入小学之前仍处学前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子女,也应按照上述第一条条款中的相应规定处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024-07-08
    30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专项附加扣除共同赡养人怎么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约定赡养老人支出分摊额度时,除了必须填写被赡养人的相关信息外,还必须填写其他共同赡养义务人的相关信息。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赡养老人支出》表的“共同赡养人”一栏,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还有“分摊方式”一栏,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 个税专项收入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退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5-27
      可以退税处理,需要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认定,并由税务部门来进行清算并办理退税。对于申报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2、查询年度的纳税明细。可以在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一栏中查询,里面有年度和每个月的的收入金额和已申报税额
    • 有哪些方式可以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19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分摊方式。具体而言,主要依据子女数量来分配扣除额度。如果子女是独生子女,则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在分摊方式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也进行了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
    • 兄弟专项附加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1.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000块;2个孩子就2000,可以累加。但是这一笔钱,可以在父母中任何一方单独减免,或者平均分摊减免,比如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各减免500; 4.租房或供房,减免1500元; 5.大病减免:年度清算时扣
    • 个人付给赡养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