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25:04 69 人看过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如何实现担保权?

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或经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仍不能完全履行,债权人就可以依担保合同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或将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变现偿还,或扣除或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债权人在主张担保权的时候,可以与担保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依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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