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住院期间自行出走溺亡医院免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20:30 489 人看过

白血病患者住院期间离院出走,溺水而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未尽看护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9.13万余元。日前,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

经查,2007年6月8日,死者曾某因白血病住进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其丈夫郭某在入院须知中签字,郭某为曾某住院期间的看护人。2007年6月21日7时20分左右,曾某在郭某出去买早点期间自行离开病房外出,随后郭某进行了寻找,并于当日下午2时40分向吉州公安分局文山派出所报案。随后医院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寻找并在吉安电视台播出了寻人启事。同年6月24日,曾某的遗体在赣江峡江段被发现并打捞上岸。

法院认为,曾某在被告处住院治疗与被告构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曾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住院期间亦有家属陪护,被告在入院须知中已告知“住院期间,请不要随意外出,以免影响治疗及出现意外情况”。被告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看护责任。曾某的选择及家属的疏忽是其死亡的原因。被告事前已告知,事后亦已尽了协助寻找的责任。被告没有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遂判决驳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医院是否应该对住院期间患者死亡负有法律责任?
    住院期间突发胆管结石死亡,医院方是否承担责任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治疗过程中医院方存在过错的,那么该责任在医院,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不存在过错的,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妻子难产死亡丈夫医院弃尸抛婴妻子难产入院,并在产下女婴后身亡。悲痛的丈夫认为医院有责任,于是一气之下将拉回的尸体又运至医院,女婴也放在医院撒手不管。医院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近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医疗合同纠纷案,经调解,被告张某将孩子抱走,向院方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用5000元。2005年5月19日凌晨3时,张某的妻子因难产转入原告某县医院妇产科,不久产下一女婴。不料,张某之妻产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失去妻子的张某将尸体运回家后,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便以医
    2023-06-30
    246人看过
  • 住院治疗期间,患者能否随意更换医院?
    可以要求转院的,如果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对所住的医院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是可以度要求赔偿的。而在当事人经住院治疗后,如果对治疗医院的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转其他的医院治疗,但前提是要由原内治疗医院先办理好出院手续,或由原院出具转院证明,就可以转入其他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交通事故受伤后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吗交通事故受伤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
    2023-07-16
    352人看过
  • 住院患者院外自杀法院终审判医院无责
    肺癌晚期病人因不堪忍受癌症带来的痛苦,住院期间私自离院到医院附近的天桥自杀身亡,患者家属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医院无责。2009年3月,41岁的患者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癌晚期,进行住院治疗。同年4月3日19时许,患者在医院门口天桥跳桥自杀身亡。患者家属诉至一审法院称,虽然患者死亡的主观原因是其自身造成,但客观上医院作为具备三甲资质的专业医院,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护理义务,疏于管理,任由病人自由出入医院。在发现病人失踪后,医院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寻找或及时告知病人家属。患者的死亡在客观上与医院的重大过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医院的过错使得家属因此蒙受失去亲人的巨大精神痛苦。据此,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3万余元。医院辩称,入院当时,医院就明确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家属,住院病人不得随便外出。患者入院后,医院确定其护理等级为三
    2023-04-10
    190人看过
  •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如果是自己私自出去,医院没有责任。如果请假外出,医院有责任。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承担的相关义务毋庸置疑,医疗机构承担的主要是诊疗义务。但同时,类似于宾馆、酒店等服务经营场所,医疗机构还承担了病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结合安全保障义务及医患之间信息获取的差异,笔者认为,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应尽到以下四种义务:1、审核义务。医疗机构对病人外出申请的审核分为两种情况: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病人在意识清醒、自由意志下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即应做出相应的审核;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其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或同意。2、告知义务。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性,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及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不一定完全知晓。对此,医疗机构应
    2023-06-02
    466人看过
  • 医院安全问题:患者在住院期间意外摔倒
    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一)商场是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是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受保护人是进人到行为人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领域之中的人。由于受保护人的进人,保护义务人对受保护人产生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必须是对进人者也就是受保护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社会活动的组织者。(二)商场对于顾客来讲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必须是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构成这种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这就是
    2023-07-07
    497人看过
  • 在医院住院期间,工伤患者的住院生活费一般为多少?
    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为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天多少钱请问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
    2023-07-11
    491人看过
  • 患者于住院部坠楼身亡家人向医院索赔被驳回
    患者尹某在某医院住院期间,从医院住院部五楼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7月23日,尹某到被告某医院就诊,门诊医师以慢性胃炎、胃肠型感冒收入内科(老门诊三楼住院部)住院治疗。次日早上7时左右,尹某买好早点走回病房,7时22分12秒尹某从老门诊住院部走出,7时24分07秒出现在新住院部一楼,7时25分50秒在新住院部三楼,7时29分03秒尹某从新住院部五楼高处坠地,7时33分05秒被告的医师到达现场将患者送到抢救室抢救并报110,在抢救过程中尹某一直拒绝抢救,说不要救、不想活之类话,下午1时30分尹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尹某的近亲属与被告多次调解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交通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241253元。原告认为,被告
    2023-06-07
    184人看过
  • 病人走失溺死医院赔偿23万
    2006年,时年20岁的小林正在补习,准备再次参加高考。因压力巨大,小林患上精神分裂症,并因此辍学。此后的3年里,小林两次被送进保健院治疗。2009年12月30日,小林再度发病,但父亲张某已无钱给儿子医治。去年元旦,当地派出所替小林交纳治疗费,再次将他送入保健院治疗。去年1月2日早上7点多,小林从病房跑到院子中,捡石块砸打父亲。因张某无法单独制服小林,便去找医生或护士帮忙。当他再度返回院子里时,小林已不见踪影。报警后,经多方寻找,仍未发现小林的下落。去年5月30日,警方在一水库发现小林的尸体,死因是溺水身亡,死亡时间未确定。张某将保健院告上法庭,称其对儿子的死负有重大责任,并以此索赔经济损失30余万、精神损失2万。庭审时,院方提出,小林入院时,医院已明确要求必须有家属陪同入院看护病人。事发当天,小林与张某一同走出病房后失踪,张某作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另外,院方还称,因小林下落不明,去年
    2023-06-06
    402人看过
  • 住院时未缴纳费用,医院为何提前患者出院?
    医院可能会起诉你,还会有其他限制措施,建议不要拖欠医药费。住院实在没钱交医药费,需要借钱缴纳。医院收不到钱,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因为医院是有规章制度的,当没钱的时候,现在都是电脑系统,不可能开出药来。欠费的情况下,药物就会取不出来,停止治疗了。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方法一:补齐费用后及时补交费用。请求给予宽限期。作为当事人给医院下软话,目的就是为了能使医院同意你延迟给付所欠的费用,也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一个宽限期,让自己能有时间去筹钱给齐所欠的医药费。方法二:跟医院交涉暂时欠款,先办出院。转诊后出院再住院需要再开转诊吗?出院了能不能开转诊证明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地区情况有差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般都是因为治疗期间需要转院开转院。二,出院后再开转院是针对医保情形。三,到原住院地办理转诊证明。四,拿转诊证明去办理转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
    2023-07-13
    160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摔倒死亡怎么赔偿
    如果跌到死亡是由于医院的过错,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3-06-19
    148人看过
  • 患者死亡医院存在过错医院被判赔8.5万余元
    60多岁的杨老太太因突感胸闷被家人送到了丰台某医院急诊室,不想4个小时后杨老太太死亡。杨老太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便将其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医院被判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2005年10月26日早上5:10左右,杨老太太因突然感到胸憋被家人送在家附近的医院急诊室救治,据家属说,当时杨老太太神志清楚、精神佳、表情自然、言语清晰流利,能自主陈述病情并详细介绍了她患有尿毒症的病史和在医院透析的情况。急诊室医生当即诊断为心衰,为杨老太太注射了一支速尿,并让杨老太太做透析,但要等到该院透析室7点上班后才能做。家人陪着杨老太太等了1个多小时后,医院为她进行了血液透析、脱水、强心、吸氧等治疗。到了上午8:50的时候,杨老太太突然出现意识不清、呼吸急促、口吐白沫、口唇发紫的症状,医生立即对杨老太太进行了紧急抢救
    2023-04-26
    127人看过
  • 医院住院空调费用需要患者自己支付吗?
    住院要求每个床位交空调费,按理说这样的收费是不合理的,因为住院后就已经交了住院费,也就是床费护理费等一些费用,而空调是医院住院部必配的设备之一,应当属于床费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单独另外收费,这是属于乱收费的一种现象,假如住院后不开空调是否能够不收空调费呢?这些都是医院无法给出解释的,所以收空调费是相当的不合理,也不符合人情。装空调受伤业主有责任吗?装空调受伤业主有责任吗,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买家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有商场承担。安装师傅实际上受雇于商场,安装费用包括在空调价格里面,由于安装服务的难度不一,商场收取高空作业费,支付方式由安装业主直接支付给安装师傅,商场与安装师傅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商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023-07-17
    64人看过
  • 住院患者希望转院,医院能否拒绝?
    医院是没有权利拒绝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要求转院的。当患者家属要求转院的时候,如果患者的病情危重,不适合转院,一旦转院患者就有可能死在转院的途中的时候,医生应该反复跟家属说明情况,当然只是说明情况,不是强留,然后家属签署自动放弃治疗或者自动转院协议书,就可以出院或者转院了。先到社区医院然后转院才能报销,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15天?回应: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医保无住院费用、天数限制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患者可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说,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主要通过报销杠杆实现。基层诊疗报销比例比大医院高,以此鼓励引导患者去基层首诊,实现分级诊疗,但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医保政策从未规定过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陈秋霖说,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有考核,对平均住院日有规定;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对于部
    2023-07-20
    328人看过
  • 住院患者跳楼自杀医院管理不严被判赔偿6万元
    白血病患者从移植舱内走出跳楼自杀,患者家属认为医院管理存在疏漏,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今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在护理过程中存在未能体察患者情绪极端变动、管理不严的过错,判令医院承担适当赔偿责任。20岁的黄某因患白血病到海淀区某医院进行治疗。2009年5月1日起,黄某开始进行骨髓移植阶段治疗,被安排到无菌室进行预处理治疗,为特级护理。期间医院不允许外人陪护与接触,也不允许患者走出无菌室,生活全部由护士照顾。5月10日6时左右,黄某从移植舱中自行走出,下楼来到其他楼层,然后跳楼身亡。当时病区楼层值班处并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和阻拦黄某。虽医院发现患者跳楼后进行了抢救,但黄某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家属认为,如当时病区有护士值班,及时发现黄某出舱,劝其回去,就不会发生跳楼事件。医院不履行起码安全陪护义务,造成黄某死亡,故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4.8万余元。庭审中医院辩称,黄某趁护
    2023-06-07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死亡是医疗纠纷还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要看患者死亡的原因以及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院的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话,根据过错情节来确定是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没有过错,那既不是医疗纠纷也不说医疗事故。
    • 患者住院期间跳楼自杀,医院有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看原因是什么,如果院方有责,可追究
    • 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跳楼医院应当赔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3
      应考察医疗机构对患者等所负的义务,主要的依据是法规、规章、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等,如对病患的管理安全保卫检查、危险品管理等的规定或制度, 对于违反法规、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尽到职责造成患者或者其他人员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 病人在医院住院期间私自出走导致身亡医院是否有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首先责任是过错责任根据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认定其有过错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车祸在医院住院患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治好后,自己办理出院手续并保存好,以备向对方索赔。 索赔时,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注意: 一,起诉时,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责任认定书、自己受损失的费用单据和计算方式等。 二,不能过了诉讼时效(一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