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效力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08:22:55 284 人看过

1、合同转让效力是:

(1)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一、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是非常常见的,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按照自愿的原则签订,但即使这样后期也可以存在合同的相关条款违法,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转让相关文章
  • 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效力问题
    一般情况下,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司实践中当事人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附加形式条件,以合同履行某种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加盖公章等;第二种是批准条件,如经过股东会批准或国有股权转让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等;第三种是以某一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转让人交付公司帐薄和文件资料或公章、转让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有些当事人在条件尚未成就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时就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合同,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或实际行使了股权,转让人交付了公司资料等,转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引发合同的效力争议。对当事人订立的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问题,应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定合同的效力。合同所附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
    2023-02-26
    455人看过
  • 特许加盟店协议合同转让有哪些效力
    一、特许加盟店协议合同转让有哪些效力特许加盟店协议,合同转让的效力有:1、未经特许人同意的,转让协议无效;2、获得特许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协议有效,但是被特许人不得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
    2024-01-12
    4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同于实际转让
    合同的效力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往往误解合同生效后,股权自然转让,受让人已成为公司股东。但实际上,合同的效力只决定了当事人转让其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而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为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向受让人交付股权,也可以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交付股权或拒绝接受股权。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处于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人仅有权要求股权交付和违约金。应当指出,在股权交易中,股权的实际转让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意义。公平是一种综合公平,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资产结构和经营效率良好的公司来说,股权意味着更多的利益。相反,股权意味着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对于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公司资不抵债的人,股权转让意味着责任和风险的转移。股权的实际转让是指利益和风险的实际转让。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一
    2023-05-07
    25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转让合同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转让合同无效下列情况下转让合同无效:一、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合同。二、合同根据性质不能进行转让。三、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合同。四、债务人转让合同时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哪些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合同不得转让的情形:(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合同债权,雇佣、委托等合同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某涉及具有特定人身份的权利或义务的,某特定的演员便不能将其演出的义务转让于他人;某具有抚恤金请求权的人,便不能将其权利转让。《民
    2024-01-16
    127人看过
  • 购房指标转让合同效力
    购房指标转让合同效力是:如果转让指标房屋的行为得到售房单位认可,则三方之间形成一种所谓“更名”关系;如果售房单位不同意,则只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形成“附条件生效合同”关系。如果该标的房屋为福利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即使条件成就,未经有关政府同意,该转让协议也无效。一、什么样的债权可以转让?首先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其次,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二、政府绩效管理(1)战略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实行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实现组织的目标。因此,指标的设计要围绕着组织的任务和目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服务,形成有利于战略目标实现的价值导向。在具体确定每一个单项指标的
    2023-03-18
    392人看过
  • 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效力
    一、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效力进行土地转让时,土地使用权的效力以登记为准,如果办理转移登记,行使未签订转让合同,不影响土地转让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二、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1、你们交易双方提出申请。你要去申请办理转让手续,还应该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注意,必须要带齐资料。要是不知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问下。2、等待机关经办人审查。在申请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办
    2023-04-18
    348人看过
  • 【合同转让】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房产转让无效规定有哪些
    房屋买卖必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已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了。但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无效合同从签订的时候就没有法律效力,权利人的权利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约定房产和地产分别转让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在上海由于是房地一起转让,不会存在这种情况。2、非所有人出卖他人的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
    2023-06-08
    180人看过
  • 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非法转让情形有哪些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
    2023-03-29
    39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关于债权转让公告和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时该如何认定二者的效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答复:债权转让公告并非合同,不产生类似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当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时,应当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关系:1、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时是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签订后发生法律效力,而债权转让公告并不发生任何改变债权转让双方的事项。2、债权转让公告也起到一定作用的通知作用。在我国,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行为无效。3、合同双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后应当通知债务人,而债权转让公告是通知的方式之一。除债权转让公告之外,债权转让还可以选择邮寄、书面、口头等方式。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公告并不发生类似于物权登记的效力,债权转让公告只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之一。当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
    2023-06-08
    391人看过
  • 哪些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
    一、哪些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外部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
    2024-01-24
    383人看过
  • 无效合同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无效合同转让的,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就不能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
    2023-06-12
    266人看过
  • 抵押房转让合同效力强吗
    转让已抵押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不违反法律规规定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且转让不影响抵押。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抵押车为什么过不了户口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二、变卖债权债务人变卖抵押物构成犯罪吗债务人的变卖抵押物的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若有约定,抵押人也可以变卖转让已经抵押的财产。《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
    2023-03-26
    492人看过
  • 如何理解合同转让的效力
    一、如何理解合同转让的效力合同转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合同转让的外部效力: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2.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合同效力待定是如何认定的以下
    2024-01-23
    266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转让,合同转让主要形式有哪些
    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有:1、债务主体变更;2、当事人依成文法转让合同权利;3、当事人依衡平法转让权利;4、依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合同权利义务承担。一、合同主体是指什么合同主体指的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
    2023-02-23
    10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更多>

    #合同转让
    相关咨询
    •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具体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商标转让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 合同转让有哪些特征及其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1、转让标的特定,即合同转让特指合同主体的变更; 2、涉及主体特定,即合同转让涉及合同当事人,以及受让人; 3、标的物限定,即合同转让的标的物不得为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 4、其他特征。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
    •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效力是哪些,有哪些因素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效力的回答为㈠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 一是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二是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未办理建筑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在其补办有关手续后,可取得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要件主要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5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转让无效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4
      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